您的位置:新三板 / 融资 / 创业 动态 / 观点 > 6月15日,朗德金燕(83347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6月15日,朗德金燕(83347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17-06-19 23:11  来源:新三板在线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新三板在线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9日,朗德金燕将6700万元资金拆借给控股股东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截止2016年12月21日,你公司已将上述占用资金全部收回。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朗德金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警示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将严格按照警示函的监管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朗德金燕于2015年10月16日在新三板挂牌,属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