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3年9月9日销售一批中药饮片给福建省平潭县中医院,其中茜草(段,10g/包),产地陕西,批号为130627,生产企业为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该产品在2016年9月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2017年2月14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来公司进行中药饮片茜草销售的现场核实,公司积极配合执法大队,并提供相关的发票、销售清单、产品检验报告单以及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资质证明文件。
该商品系2013年9月7日从福建省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总数量为1kg,于2013年9月9日全部销售给福建省平潭县中医院,之后未再购进该品种。公司购进的产品清单、发票以及产检齐全,也向上游供应商福建省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索取了合法资质,购进后按GSP规定对该批中药饮片进行验收、储存和保管,购进渠道和储存保管均符合GSP要求。
2017年5月31日,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销售的茜草(批号:130627)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劣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被给予行政处罚,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54.1元以及罚款330.33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药股份于2015年12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属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主要从事于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以及外购药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