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控制权,提高决策效率,公司3名自然人股东吴兴业、方华仕、简焕婵于2015年11月20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方华仕、简焕婵均同意在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以吴兴业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该意见对全体一致行动人均具有约束力,各方需按该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发表意见;在面临公司其它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协议各方采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未经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任何单方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权/股份、质押股权/股份、提议或表决支持任一足以影响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议或决定等。本协议一方或多方经他方同意增加或减少所持公司股份不影响各方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与其他方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人关系建立后,上述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形。
2017年6月14日,由于方华仕有更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愿,经各方友好协商和沟通,方华仕同意退出《一致行动协议》,三方共同签署《》。方华仕退出一致行动协议后,不再受前述《一致行动协议》约束,亦不再享有该协议约定的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
除此之外,股东吴兴业、简焕婵2015年11月20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仍然有效,继续保持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吴兴业、简焕婵、方华仕变更为吴兴业和简焕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兴业持股数量363万股,占总股本33%;简焕婵持股数量297万股,占总股本27%,本次方华仕退出一致行动人后公司一致行动人人数由三人减少至两人,吴兴业及简焕婵合计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为660万股,持股比例60%。吴兴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公司经营决策依然具有实际控制力,故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动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索谱尔于2017年2月20日在新三板挂牌,属于新三板基础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主要从事于收放音组合机、音箱、便携式播放机(DVD)等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