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泰能源6月22日公告,公司于6月20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武汉索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索泰能源存在如下违规行为,2015年2月12日索泰能源董事会审议启动2015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027.93万元,于2015年5月22日取得股份登记函。2015年3月16日索泰能源董事会审议启动2015年第二次股份发行,募集资金1892.89万元,于2015年6月4日取得股份登记函。经核查,索泰能源在两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均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索泰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行)》第1.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对索泰能源采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