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联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鉴于立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17]24号”《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将就聘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