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突破11300家,管理面临更多挑战,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企业的监管开始走向批量化。
6月23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据挖贝网了解,本次共处罚480家挂牌企业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范围之广,前所未见。
信息披露是挂牌公司的法定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十一条,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但据全国股转系统统计,截至2017年4月30日,共计559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下称:《业务规则》)第6.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要求挂牌公司和中介机构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做出解释说明。对于相关违规挂牌公司及其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董事长、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为避免“误伤”,全国股转公司在处罚时去掉了已于披露截止日前提交了终止挂牌申请及于2017年4月挂牌且在合理时间内披露了年报的挂牌企业。最终,有480家挂牌企业及其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