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鹰能源发布2016年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247.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76%,主要原因是:重点执行的光伏项目因业主未能履约付款,导致项目终止,该项目已经执行部分约300万的销售额,但未能在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近几年光伏组件的价格大幅下降,光伏并网的电价不断下调,小风电市场遭受价格冲击,导致销售业绩持续下滑。
公司净利润为-2873.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5.11%,增加亏损1743.75万元。由于红鹰能源连续三年亏损,主办券商东兴证券(601198)对此作出风险提示。
另外,由于占负债总额15.64%的预收账款,由于红鹰能源不提供明细,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函证、及实施其他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所以注册会计师对红鹰能源2016年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4.2.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被实施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红鹰能源”变更为“ST红鹰”。
2、银行一般账户被冻结
经红鹰能源查实,公司平安银行(000001)账户,于2017年4月5日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冻结,建设银行(601939)账户美元户及欧元户于2017年5月22日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冻结,招商银行(600036)账户下设的四个外币账户于2017年5月15日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冻结。
3、注销子公司、分公司
红鹰能源拟注销子公司喜德思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红鹰能源称,为开发四川西昌地面式光伏项目,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与西安鼎创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喜德思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50万元。上述子公司自成立以来,无实质经营业务,公司基于未来经营管理考虑,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注销参股子公司喜德思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红鹰能源拟注销新疆分公司,应广州市政府支援新疆工作要求设立新疆分公司,为广州市在新疆喀什地区广州新城的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设施。
2013年公司在喀什广州新城安装了600支风光互补路灯,并拟在当地建设总装厂,进行大规模生产推广。此后由于反恐要求,广州市政府撤回大部分派遣新疆的援疆干部,因此公司投资项目受到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也受到影响。公司设立新疆分公司初期是按建厂规模规划,投入较大,但后续市场开发一值没有起色,2014年2016年间,公司一直处于亏损运营状态。
红鹰能源表示,本次注销新疆分公司是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进行区域化运作,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红鹰能源拟注销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设立,是考虑到怀来项目中标后,在北京需要有项目建设保障基地,并以怀来项目为依托,开发北京周边的光伏项目,后因为怀来项目进展不顺利,而且,北京分公司的市场开拓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所以决定撤销北京分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红鹰能源于2015年3月12日挂牌,主营业务为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等风能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