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昆拓热控收到证监会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显示,2016年度,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宝应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刘明国累计借出资金2037.89万元、前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提醒公司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等。
不过,昆拓热控也表示接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并且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出具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值得一提的是,昆拓热控因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拟申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且实控人承诺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
昆拓热控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机柜空调器、空调热交换一体机(智能节能型集成空调器)、通讯机柜空调器、热管热交换器等精密工业温控及通信热管理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