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季度25家企业IPO被否,涉及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有7单IPO被否,被否总数第一,但过会家数也达18家之多;天职国际仅有的一单IPO上会被否。内部控制机制有效性和相关财务指标合理性问题让众多企业IPO折戟的背后,会计事务所也难免要负一定责任。
2017年第二季度共有152家企业IPO申请过会,其中121家通过,25家被否,还有6家因各种原因处于取消审核等状态。共有24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这些公司的IPO审计业务,其中立信、天健和瑞华以31家、27家、18家排名前三位。天职国际仅有的一个IPO项目被否,天健参与的27家IPO中,18家过会,有7家被否,成二季度IPO被否总数最多的会计事务所。
天健事务所18家过会,7家被否,被否数最多
Choice统计,今年二季度天健有27家企业IPO申请过会,其中有18家成功过会,7家被否,还有两家因其他原因取消审核。被否的7家企业是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弘制药)、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步科股份)、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实业)、浙江时代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院线)、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曦)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
6月14日,三锋实业IPO被否。根据发审委会议对三锋实业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来看,发审委要求三锋实业说明公司2014年、2015年内销毛利率高于自营出口毛利率的原因等。
据悉,三锋实业主营业务为园林工具为主的专用工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专用工具制造商。数据显示,2014年-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32亿元、4.08亿元以及5.7亿元。同期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2097.64万元、2820.93万元和4212.12万元。
6月21日步科股份IPO被否。证监会发审委认为,步科股份报告期内分销收入占比较高,分销收入确认的时点与直销存在差异,部分分销商的股东系发行人离职员工,同时报告期内出口业务占比不断增加。因而,要求该公司代表说明“分销和直销收入确认的时点差异及其原因”等问题。
6月23日润弘制药首发未能通过。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润弘制药因产品质量问题多次被处罚和曝光,而润弘制药在历次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却只字未提。此外,润弘制药还被要求回答专业化学术推广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问题。
天职国际上会数量仅1家,也被否
二季度,由天职国际负责审计业务的上会公司只有一家,只是也被否了。
2017年5月18日,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电子)IPO过会被否,其与顺达电子资金拆借成被否的主要原因。证监会发审委表示,根据双环电子申报材料,公司与顺达电子资金拆借持续发生,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少数股东、无关联第三方的个人需求。
2013年5月后,发行人控股股东李福喜从顺达电子拆借的来源于发行人的资金约700万元(含通过穆海滨拆借3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其个人的部分银行借款约550万元、女儿留学款(后期)约100万元、个人购买车辆款及所欠亲戚款项约50万元。
李福喜作为最后一名还款人于2015年12月4日将资金归还顺达电子,顺达电子于2016年2月末清理资金占用完毕,于3月末结清资金占用费。借款人刘原平至今尚有350万元未偿还给发行人管理团队持股的顺达电子。
发审委表示,双环电子需说明李福喜还款的资金来源及客观证据;顺达电子在李福喜还款后三个月后归还资金的原因;发行人拆借资金时是否履行了合法的内部程序。
让人无语的是,控股股东竟然要占用资金100万用于女儿留学,如此任性的行为让其IPO被否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是企业的胡作非为也连累了天职国际等中介机构。
IPO被否的锅是否由会计事务所背?
二季度25家企业IPO被否的背后,有12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其审计工作。除了天职国际、天健和瑞华外,立信、中汇等内资大所,以及福建华兴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IPO项目均有被否的情况。IPO被否,会计事务所是否需要背锅呢?
一半被否的企业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据统计,二季度IPO被否的企业中有11家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时代院线5月31日过会被否,其中被否原因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公开信息显示,我国电影票房2016年整体增速放缓,2017年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情况,势必会对相关公司业务经营造成影响。
对此,证监会发审委提出,发行人浙江时代电影院线应该详细披露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在报告期内分账比例、上座率、影院平均利润贡献等指标趋于下降、控股影院整体亏损、参股影院亏损面扩大的原因,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作出说明。
内部控制与财务指标合理性成被否重要原因。双环电子和诺特健康等六家企业IPO被否,内部控制机制是否有效成重要原因之一。
发审委在双环电子的反馈意见中提到“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300万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低于前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班子批准”。
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资金规模说明前述制度是否足以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并就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发表核查意见”。
除此以外圣华曦等企业因涉及相关费用的合理性问题被否。内部控制与财务指标合理性成为部分企业IPO被否的原因,会计事务所难免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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