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间,证监会通报了今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案件查办进展。其中,有新三板公司处于证监会调查之列。
查办进展提到,有新三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达到特定目的操纵本公司股价,并进行了举例说明。
操作手法为:专门组织操盘团队,通过资管计划、“空壳”公司和他人证券账户,采用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手法,制造该公司股份交投活跃假象,吸引做市商和投资者参与交易,借机减持股份。
据悉,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证监会于4月14日启动调查,共涉及16起案件,主要打击恶性操纵市场行为。目前,已有9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这已经不是证监会第一次对新三板公司涉及操纵股价进行调查了。
早在2015年年底,国贸酝领的董事长陈宏庆就因操纵股价,受到了证监会的调查。
据查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3日期间,陈宏庆使用自己的证券账户,以及实际控制“彭某红”账户、“顾某清”账户,以多日连续大量买卖、短时间内连续主动买入的方式交易江苏国贸酝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国贸酝领”)的股票。且上述账户的交易均由陈宏庆决策并操作,交易资金也来源于其本人,由此陈宏庆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陈宏庆系国贸酝领的董事长。国贸酝领于2014年1月登陆新三板,成为新三板全国扩容的首批挂牌企业之一。
具体来看,在上述期间内总计88个交易日中,陈宏庆有72个交易日使用本人、彭某红、顾某清的证券账户,提出买卖“国贸酝领”的交易申报,70个交易日发生了交易,总成交量占同期该股票总交易量的34.32%。其中,成交量占比在50%以上的有24个交易日;成交量占比在30%以上的有42个交易日。
陈宏庆参与国贸酝领交易的70个交易日中,有36个交易日存在短时间内连续3笔及3笔以上主动买入的行为,股价也在短时间内被迅速推高。其中,2015年4月23日,国贸酝领的股价在24分钟内提高了14%。
证监会表示,以上事实,有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供证券账户盈利计算说明及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了《证券法》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最终,证监会责令陈宏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80.07万元,并处以80.07万元罚款。
无独有偶,2016年年初,新三板首批做市企业中海阳创始人薛黎明也因操纵股票价格受到了重罚。
中海阳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发电以及光热创新综合利用的企业,2010年3月19日挂牌新三板,同样为新三板首批做市企业之一。
证监会披露信息显示,薛黎明在2015年3月12日至23日期间,控制使用“薛黎明”等8个账户,通过连续申报、以高于做市商报价价格大笔申报的方式,将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海阳在相关交易日的收盘价均维持在8元以上,非法获利54.58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薛黎明违法所得54.58万元,并处以54.5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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