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消息,为落实差异化信息披露原则,提高行业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次发布实施的《指引》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基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特点,提出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全国股转公司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科技含量高、研发投入多、业务模式新、人才需求大以及细分行业特征突出等特点,针对知识产权、研发、人员、业务、会计信息等方面提出更为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对大数据、IT外包等典型业务提出特有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二是强调信息披露的投资者视角,规范引导公司向市场充分展示其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
《指引》突出行业特征并以投资者视角提出差异化信息披露规范性要求,引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申请挂牌公司向公众充分展示其竞争优势、发展潜力、业务风险等,有利于推动投融资顺畅高效对接,提高全国股转系统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作为基础,进一步制定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不断完善差异化的信息披露体系,促进挂牌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据悉,全国股转公司自2017年3月起着手研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广泛调研并征求了行业挂牌公司、上市公司、投资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行业协会等市场各方意见和建议。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