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盛纺股份公告称,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至25%。
盛纺股份近日收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通知。通知显示,经专家评审,协调小组认定盛纺股份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有关条件,决定自2016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规定,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提高到25%。为此,盛纺股份需按照25%的税率补缴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亦执行25%的税率。
据盛纺股份介绍,失去上述资格主要在2016年发生名称变更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导致。“此次名称变更属于复杂更名,由于缺乏经验,公司相关人员递交的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盛纺股份主要从事改性非织造材料及制品、纳米材料、功能性纤维及复合材料、无纺布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营业收入为1.7亿元,同比增长11.9%;净利润为1470.5万元,同比下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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