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恒生物发布关于股东股权解除冻结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披露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其中依据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7皖0191民初520号之一、2017皖0191民初521号之一、2017皖0191民初522号之一、2017皖0191民初523号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所持有的公司19,092,600股权被冻结,司法冻结期限自2017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止。
华恒生物表示,该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收到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皖0191民初520号之二、2017皖0191民初521号之二、2017皖0191民初522号之二、2017皖0191民初523号之二),法院裁定立即解除对郭恒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