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5222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据了解,丽岛新材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丽岛新材的主营业务是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产品广泛用于建筑材料、食品包装、交通运输和电子电器等市场领域。2015年5月13日,丽岛新材挂牌新三板,2016年6月22日,向证监会提交IPO的申请。值得一提的是,丽岛新材挂牌后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未发生交易。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丽岛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1.57亿元、10.11亿元、11.28亿元和5.46亿元;净利润为6087.61万元、5651.62万元、8791.46万元和4201.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24.46万元、1831.29万元、-343.45万元和4363.44万元。丽岛新材表示,如果未来因铝锭价格继续下降、同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上下游加工费价差减少,或公司非传统有事领域开拓进展未达预期,则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丽岛新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3.61%;存货账面价值为1.8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1.25%。值得一提的是,丽岛新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在不断下降,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分别为6.64次、5.79次、5.66次和2.53次,存货周转率为6.11次、5.7次、6.06次和2.68次,
据招股书披露,丽岛新材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4.2亿元,投向新建铝材加工产业基地、新建科技大楼和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股权结构方面,丽岛新材的控股股东为蔡征国,持有公司11873.26万股,持股比例75.79%,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征国和蔡红夫妇,两人合计持股比例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