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远东国际(835656)发布关于处理股份回购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在股转系统披露了《山东远东国际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宝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集团”)就异议股东股票回购事宜成立工作组,主动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沟通,专项处理异议股东股票回购事宜。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及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择日重新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披露信息。为了更好的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宝华集团拟在公司终止挂牌前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
自2017年8月29日以来,宝华集团回购事宜工作组成员根据中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上的联系信息,多次积极与其他股东进行联系,协商股份回购事宜,对异议股东的相关建议也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截止本公告发出日,尚有50多位股东通过股东名册上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
值得关注的是,在8月24日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显示,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数90,0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反对股数33,24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0%%;弃权股数6,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
彼时,控股股东承诺,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2个月内,宝华集团(含宝华集团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完成回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宝华集团违反回购协议内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如果异议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该项回购措施将自动失效。
新三板在线获悉,远东国际于2016年2月5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要从事多肽、双酶系列新型高效复合肥及其他复混(合)肥料的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