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大资产重组披露前,三名股东作为知情人,进行了交易,这是内幕交易吗?参仙源(831399)公告称,三名知情人都不是内幕交易,尤其是有其中一个股东,只是因为没有没买过新三板股票,好奇才交易的……
三股东涉嫌内幕交易
事情先从一次重组说起。2015年7月21日,参仙源宣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这次重组就是后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收购辽宁京朝生发100%股权,以及九名自然人持有的林地使用权及林地上附着资源使用权。
这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从2015年4月27日,参仙源与中介、交易标的商量收购方案开始形成。
2015年9月27日,股转系统要求公司对停牌前六个月内存在证券异常转让情况进行自查。
公司自查之后发现,有三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其中包括:
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年7月20日,股东“魏虹”以每股62元,挂单8000股,交易金额49.6万元。
还有,2015年6月24日到2015年7月17日,股东碧水集团分批次,以62元/股卖出315.8万股受让人为上海参仙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业绩其他10名自然人投资者。
最后一个就是上面的上海参仙源,在2015年6月25日至215年7月17日,分批次以62元/股,买入228.9万股公司股票。
这些理由能过关吗
10月26日,参仙源公布了知情人内幕交易问题的自查结果:
股东“魏虹”称,卖出的股票是挂牌前就持有的,因为没有参与过新三板股票交易,“对之比较好奇”才挂单的,第二天才发现少了8000股……
碧水集团则称,因为有投资者“看好野山参产业及参仙源未来发展”,想参与但是机会不多,所以希望受让自己持有的老股来参与对参仙源的投资;同时公司也有筹措资金的需求,经过协商决定,以前次定增价格,向10名自然人投资者卖出86.9万股。
上海参仙源的理由是,买入股票是为了建立持股平台,才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参仙源给出的自查结论是,所有的卖出人和买入人,都没有利用内幕信息获取收益的动机,也没有获取收益的事实,都不属于内幕交易。
但是这只是自查,最终如何定性,还是要看监管部门……
另据论坛君查询交易数据发现,自从2014年12月参仙源挂牌以来,也就仅有上述几次交易。现在的参仙源,业绩似乎不太妙:
2016年营收1.4亿元;同比下滑70%;净利润4800万元,同比下滑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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