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解除后,新三板挂牌企业南菱汽车(830865)曾经的实控人夫妇之间就争夺公司控制权展开了近两年的大乱斗。斗争最激烈的时候,前妻(马春欣)召开股东大会要“赶走”前夫(邓曦晖),而前夫则报警带着警察直闯股东大会现场,并一度将公司诉至法院。
南菱汽车最新几条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长已发生变动,因前任董事长邓曦晖“失联”,选举马春欣为董事长。值得注意的是,邓曦晖被宣告“失联”后两个月,南菱汽车又宣布已与其取得联系,邓曦晖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南菱汽车长达近两年的“闹剧”,会就此走向终结吗?
夫妻反目引发“大地震”
从南菱汽车2014年7月挂牌新三板时提交的公开转让书可以看到,南菱汽车是名副其实的“夫妻店”。邓曦晖、马春欣夫妻二人为南菱汽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中,邓曦晖2007年才取得南菱汽车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其很早即参与经营,1999年9月至2011年6月历任南菱有限、南菱集团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6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长。马春欣则是南菱汽车的发起人之一,2005年5月至2009年9月任南菱有限、南菱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南菱集团总经理、董事,2011年6月起任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
据挖贝网了解,南菱汽车挂牌时邓曦晖持股占比30.74%是第一大股东,时任公司董事长一职;马春欣持股占比19.54%是第二大股东,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此外,双方各有兄弟、弟媳、侄女等亲属为南菱汽车股东。
2015年12月31日,变故陡生。当日南菱汽车宣布邓曦晖、马春欣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邓曦晖、马春欣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背后的原因指向两人婚姻关系解除。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在南菱汽车公开转让说明书、2014年半年报、2014年年报中均注明邓曦晖、马春欣为夫妻关系,而自2015年半年报开始,公告中不再有相关说明。南菱汽车2015年半年报中,对邓曦晖、马春欣的关系表述为“签署了一致行动声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控制人。”有投行人士此前表示,若主要股东存在夫妻关系,则必须在公告中披露,南菱汽车的这种情况,基本可以确定为二人在此期间解除了婚姻关系。而在长期的媒体报道中,南菱汽车方面也并未对此作出澄清。
挖贝网回顾南菱汽车2015年的公告发现,双方的争斗或许在一致行动关系宣告破裂前即已开始。在2015年6月8日,南菱汽车公告宣布选举董事马春欣为副董事长,免去其总经理职务;总经理一职由董事长邓曦晖兼任。
2016年1月29日,南菱汽车的“内斗”闹大,进入公众视野。当日,南菱汽车披露公司在201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免除邓曦晖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公告指出,该次会议董事长邓曦晖未出席,而是由副董事长马春欣主持。
不过,该说法很快被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打脸”。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在该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在本次会议召开过程中,公司股东邓曦晖、袁飞与110接警警察共同进入会场,声称本次会议的内容和程序违法。鉴于现场没有发生激烈冲突,接警警察告知在场人员,召开股东大会事项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只要不发生打架等暴力冲突,就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公司第一大股东邓曦晖声称会向法院起诉宣告本次股东大会违法。本所律师注意到,本次会议现场没有形成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016年1月29日,邓曦晖将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菱汽车诉至法院。诉状中称,邓曦晖认为其受到阻挠,无法参加南菱汽车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未行使表决权,因此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依法无效。同时,股东邓曦晖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六的决策程序、内容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依法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一个月后的2016年2月22日,邓曦晖又申请撤回了起诉。
从后续发展来看,邓曦晖、马春欣双方之间应该是达成了短暂共识。2016年3月15日,南菱汽车宣布任命邓曦晖为董事、董事长,同时,邓曦晖辞去总经理一职,由马春欣接任。由于南菱汽车在2016年2月24日发布的《章程(草案)》中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也意味着南菱汽车的法定代表人由邓曦晖变更为马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