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德洛股份(836080)发布公告称,公司二级子公司杭州行者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者出行”)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于2018年6月6日与奇瑞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杭州绿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行汽车”)签订了《奇瑞新能源附生效条件汽车购销合同》,购买一批新能源电动汽车用于经营汽车分时租赁业务,总价款共计3498.00万元。
此外,2018年1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德洛集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易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绿行汽车购买奇瑞新能源汽车,总价款1532.50万元。
两次交易合计金额为5030.5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20.96%,已超过 50%。因此,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