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不能跨区经营。明确界定了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常常称全国性股转市场为新三板市场,而区域性股权市场为新四板,如何评价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四板)不能跨区经营,却同时可以与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建立合作机制?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未来新三板以及新四板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组组长彭海向第一路演分享了他的观点。
彭海: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服务于所在省市行政区域内的一些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它也是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平台。实际上对于新四板不能跨区域性经营这方面,对于区域的经营容易它是容易导致监管主体的不明,容易出现违规运作,包括出现非法发行股票、非法集资等问题,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我国企业数量众多,城市差别较大,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都有融资需求,所有整个政策出台于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建立合作机制,首先它是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股权市场的区别,同时,又没有封死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股权市场合作的窗口,预计不久的将来,区域性股权市场优质挂牌企业,有望转板到全国性股权市场(新三板),进而从全国性股权市场转板到交易所市场等等。
整个政策是为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好环境。这不仅将有利于新四板的发展与规范,也是在培育未来的新三板企业,为未来优质的新四板企业登陆新三板做准备,为新三板那市场输送优质血液。把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联互通,进而更好地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作用,对整个新四板以及新三板来说来说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因素,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