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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普遍现象:业绩对赌

2017-06-28 13:47  来源:东方财富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东方财富网

  业绩对赌,新三板挂牌企业中的这一普遍现象,如今随着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正被一些拟IPO企业所放弃。

  在业绩对赌11天后,恒光信息于近日又放弃对赌。

  5月21日,恒光信息与嘉兴华基金签订协议,后者拟13.70元/股的价格认购436.36万股。之后,公司11名股东与嘉兴华基金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业绩作出承诺。

  双方约定:如申请IPO导致2018年的业绩调整无法进行,则在IPO成功后,涉及2018年业绩的估值调整不再进行;如IPO申请被证监会终止审查,终止审查后继续进行关于2018年业绩的估值调整,但终止审查后,即使2018年公司的净利润超过4100万元,亦不再对认购方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对赌不久,双方又迅速放弃。6月2日,恒光信息11名股东和嘉兴华基金再次签订补充协议,除删除上述业绩对赌外,还删除了“优先认购权和共同出售权”、“回购权”等对赌内容。

  为何删除对赌条款,恒光信息并没有解释。业内人士认为,从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公司是在准备申请IPO,但对赌协议是IPO审核的“禁区”,公司此次清理应该是为了IPO,否则或将无法过会。

  近期放弃对赌的,还有上陵牧业。

  2015年11月,上陵牧业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了青松乳业81.61%股权。收购协议中,双方作出了业绩对赌,若青松乳业在补偿期间业绩不达标,补偿义务人需以股份或者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不过,这一对赌在今年4月28日作废。当天,上陵牧业公告称,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无条件放弃之前与青松乳业签署的业绩对赌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8日,上陵牧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而青松乳业的业绩与当时承诺的相差甚远,或许是怕影响到IPO,公司只好放弃对赌。

  对赌成挂牌企业“隐疾”

  据了解,对赌现象,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为数不少。一些投资机构在入股拟IPO的新三板企业时,一般会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对赌协议,以业绩承诺和IPO居多。

  谷峰科技去年9月收购常州八益电器时,就签订了对赌协议。谷峰科技要求常州八益“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含税)平均每年不低于4000万元,毛利润率不低于12%”;而常州八益则要求,谷峰科技需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进入IPO排队候审阶段。

  聚力机械去年12月定增募资6380万元时,公司总经理李涛就与7名投资者签订了对赌协议。聚力机械承诺,将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IPO,若未能完成,投资者有权在该期限截止后要求李涛6个月完成回购投资者认购的股份。

  对赌易,赌对难。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想要完成对赌协议中的条款并不容易。而业绩承诺与IPO承诺也成了多数企业对赌的“折戟之地”。

  今年3月20日,远东国际公告称,大股东因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IPO,触发回购协议,需回购二股东中银投资所持有的远东国际2189.3万股股份,涉及金额超过1.2亿元。

  据公开信息初步统计,去年6月份以来,约有140多家挂牌企业签订了对赌协议,近一半存在IPO指标,多数投资者要求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实现上市。但在当前市场和监管政策下,一些新三板挂牌企业想要如期完成对赌,难度会非常大。一旦出现无法按照原计划上市的情况时,就会要求企业回购股份、现金赔偿、股份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挂牌企业甚至隐瞒对赌协议。今年2月23日,东吴证券在对方林科技进行IPO辅导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在新三板挂牌首次信息披露过程中未对其与投资方签订的业绩对赌协议进行披露。

  要IPO就需清掉对赌

  对赌协议是IPO审核关注重点。证监会明确指出,在上市审核前,对上市时间对赌、业绩对赌、股权对赌协议、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安排及企业清算优先受偿协议这五类对赌必须清理。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谢阿强律师表示,由于对赌条款易对发行人股东及股权结构产生影响,若要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一般均需在申报前妥善处理投资机构与IPO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签订的对赌协议,杜绝对IPO企业不利的协议条款。

  比如,今年2月登陆创业板的拓斯达,之前是新三板挂牌企业。2013年11月,拓斯达股东与兴证创投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里面存在业绩补偿、股份回购、优先清算权、一票否决权等多项对赌条款。为了拓斯达IPO,2015年6月,双方重新约定,自拓斯达IPO申请受理之日起,业绩补偿条款及股份回购条款中止执行;自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业绩补偿条款和股份回购条款终止执行;若上市申请被不予核准/注册,或拓斯达自行撤回申请的,对赌条款恢复效力。

  上述律师认为,解决对赌条款对企业IPO不利影响的方式是签署相应补充协议,或完全取消对赌条款或确认对赌条款在企业IPO成功后不再履行,以彻底打消监管层因对赌条款的存在而对公司股东及股权真实性、稳定性及有无纠纷情况的疑虑,保证审核顺利进行。否则,对赌协议将对公司的上市构成重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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