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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家新三板公司未及时披露年报被罚 或成“恶意摘牌”通道

2017-06-28 14:40  来源:每经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每经网

近日,新三板再次掀起监管风暴,而这一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史无前例地处罚了48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这些企业遭受处罚的原因是,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而在6月30日前仍没有披露年报,相关企业将被强制摘牌,而部分企业或利用这一点而“恶意摘牌”,从而可能造成投资人权益受损。此外,全国股转系统还对18家新三板企业由于定增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进行了处罚。

新三板再次掀起监管风暴,而这一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史无前例地处罚了48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

“这次处罚的力度足以震动市场,尽管目前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已经超过一万家,但一次性处罚480家企业的情况仍旧非常罕见。”一位中信建投的投行部人士讲道。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股转系统开出了这一历史性的罚单?

全国股转系统给出的理由是,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简单来讲,这480家公司因为未能按时披露年报被罚。

480家企业被处罚

2017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年报披露截止日期为4月30日,根据全国股转系统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这一截止日后尚有559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新三板作为一个公开市场,新三板企业作为公众公司而言,无法披露年报可以称得上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年报是对去年一整年企业情况的反馈,如果一家企业连年报都无法披露,这样的企业的股票会有投资人敢买么?披露年报是挂牌企业的基本底线。”观智投资投资总监姜玉蕴对记者表示。

因此,全国股转系统对这些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全国股转系统也进一步强调,告诫上述公司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数量如此之多的企业进行处罚,影响面有多大也是部分人士所担心的问题。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长朱为绎便担忧警示函是自律监管措施中比较严重的一种,再严重一点就会变成纪律处分。一旦成为纪律处分,处罚等级将类似于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他表示:“这些因为未披露年报被处罚的企业就算摘牌了,去申报IPO,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其董监高带着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应该也是会受影响的。”

至于目前全国股转系统的自律监管是否会影响到企业IPO进程,因为没有判例,尚未可知。

但相关被罚企业冲击创新层将会受到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的将不能进入创新层。

事实上,全国股转系统的处罚也无法让所有企业在截止日前提交年报。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终端的数据显示,仍有300家左右的企业在6月26日之前未能披露年报。而这些公司也存有被全国股转系统摘牌的风险,届时新三板市场或将迎来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摘牌潮。

“恶意摘牌”温床

有些时候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在这些未能按时披露年报的企业中便有部分企业怀有通过不披露年报从而被摘牌的念头。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要求,如果在6月30日之前仍没有披露年报,挂牌企业将被全国股转系统强制摘牌。

实际上,对于挂牌公司来说,摘牌是全国股转系统对其最严厉的一种监管方式。但正是被动“摘牌”这一项安排,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挂牌公司所利用,成为一些公司“故意摘牌”的温床。

以亨达股份为例,这家公司负面缠身且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下意图摘牌被监管层阻止。就在各位异议股东焦急等待公司后续走向的时候,亨达股份公告2016年年报不能按时披露。

记者查询了相关公告显示,亨达股份截至记者发稿也尚未披露年报。

“亨达股份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节点和解释都值得怀疑,如果最终不能披露2016年年报被强制摘牌,那么未来异议股东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此前,一位亨达股份的异议股东对记者表示了他的担忧。

亨达股份并不是孤例,挂牌公司双翼科技等几家公司也表现出了类似的苗头。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股转系统的规定,目前新三板公司申请摘牌需要走一套完整的流程。如果在二级市场有过交易,走摘牌流程不仅时间长而且过程很复杂,因为涉及投资者保护方案。对本来就准备摘牌的企业来说,6月30日之前不披露年报就强制摘牌的规定,恰好给它们提供了一条捷径。”

事实上,摘牌并不可怕,但摘牌后是否能够履行回购义务,又有哪些监管主体可以监督这些被摘牌的企业对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权益保障。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旦挂牌公司被强制退市,投资者的权益如果被侵犯将很难维权。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目前来看,如果挂牌公司真的利用不披露年报后的漏洞被全国股转摘牌,至少从全国股转系统这个层次将没法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约束和监督。”

可以说,如果有公司抱有“故意”摘牌退市的态度,在目前的监管政策下,摘牌这项最严厉的监管手段将进退维谷。

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指出,“故意甚至恶意不按时披露年报,最后等着让股转强制摘牌退市。被强制摘牌相比企业严格按照摘牌程序申请摘牌来说,程序简单、时间短、工作量少、成本低、风险小,但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可能是伤害最大,因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可能较难保障了。”

一位北京地区新三板资深个人投资者也呼吁到:“部分企业故意不披露年报,甚至不需要对投资者进行交代。目前这种‘故意摘牌’的苗头已经出现,应该引起监管方面的注意,需要防微杜渐、堵住这个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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