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华新材(837763)发布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000,000股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主要涉及案件“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赣01执68号”,公司目前正积极沟通此事,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此次司法冻结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8%。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以便尽快解除股权司法冻结。本次股权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对相关股权冻结情况予以跟踪关注,涉及重大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大华新材于2016年6月24日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纱以及玻纤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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