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信捷(430487)董事长王鑫和投资人闹得有点不愉快。因挂牌前的一起对赌,王鑫先后被两名投资者起诉。
实控人被投资人起诉
昨日,佳信捷发布涉诉公告,称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王鑫遭投资人起诉。
公告显示,2012年3月28日,六名投资人与王鑫、佳信捷共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由投资人向佳信捷共增资7600万元。其中,新疆久丰向佳信捷增资1330万元。
当日以上各方就《增资扩股协议》另签了《补充协议》。此中王鑫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协议约定佳信捷2012年实现净利润3800万元,若未达到承诺的95%(即3610万元),王鑫应对投资人予以补偿。
另外,王鑫做出承诺称佳信捷会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上市。若不能满足,投资人有权要求王鑫购买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佳信捷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佳信捷2012年净利润为1657.5万元,未达到《补充协议》中承诺的业绩3610万元。此外,佳信捷于2014年初在新三板挂牌,截止2015年底未上市。
今年4月,新疆久丰将佳信捷诉至法院,要求王鑫支付业绩补偿款719.35万元及利息158.68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王鑫回购其持股份、支付股权回购款1857.9万元。
挖贝网了解到,目前该诉讼案件已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但并未给出传票,开庭时间未定。
变上市为新三板挂牌
实际上,董事长被投资人起诉在佳信捷有过先例。此前,公司变上市为新三板挂牌曾被上述六名投资人中的另一名——道富元通诉至法院。
2015年2月,道富元通将王鑫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王鑫回购其所持股份,并支付股权回购款共计1637.5万元,佳信捷承担连带责任。
佳信捷表示,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挂牌的决议是2013年6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一致决议通过的。这意味着,道富元通同意了佳信捷在新三板挂牌的申请。
2015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结果为:道富元通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12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道富元通负担。
道富元通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经调解,道富元通撤诉。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佳信捷主要从事视联网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2016年佳信捷营业收入为1.02亿,同比下滑8.6%;净利润为518.8万元,同比增长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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