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概念 注册制,退市制度的基础
众所周知,因为上市难,所以退市更难!实际上,IPO审批制才是“退市难”的真正病因或祸根。总有人误以为,要推行注册制,必须先改革退市制度,这是一种因果颠倒、本末倒置的看法。事实上,垃圾股死不退市的原因就是IPO门槛过高、IPO成本昂贵。因为“上市难”,所以“退市更难”。二者是因果关系、不能颠倒。要想退市制度发挥功效,就必须首先实现IPO注册制。换句话说,没有注册制,退市制度就只能是摆设。
优胜劣汰是最基本的市场法则。在A股市场,垃圾股退市之难,难于上青天,这既是垃圾股的痛苦煎熬,也是垃圾股的不体面、毫无尊严的表现。2001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这标志着A股退市制度的正式诞生。2001-2007年间7年强制退市43家,年均退市6家。这是A股退市制度正常发挥功效的开始。不过,在随后9年(2008-2016)中,仅有6家公司强制退市,年均退市不足1家。其中,2008-2012年的5年间却没有一家公司强制退市,这是上市公司的进步,还是退市制度的倒退?
退市制度明确规定:凡是连续三年亏损的公司,将被“暂停上市”,并给予一年期的“死缓”机会。一年死缓期结束,应该只有两种结果:要么退市,要么恢复上市。然而,在2008-2012年这5年间,A股市场却上演了一场退市制度的闹剧,令人难以置信:大批超级垃圾股暂停上市时间远超1年,却不退市,其中,有15家超级垃圾公司在已经连续3年亏损的基础上,暂停上市的时间居然长达5年以上,甚至有3家公司暂停上市时间竟长达7年,这是公然违背退市法则的现象,这也是A股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重大事故。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批超级垃圾股居然只有3家公司(*ST炎黄、*ST创智、*ST武锅B)退市,其他12只超级垃圾股却在2012年底、2013年初分两批、全部集中“恢复上市”,这是闻所未闻的怪事与荒诞!
时隔5年后,我们再来看这一批曾经暂停上市超过5年而不退市的超级垃圾股,今天它们是否改过自新?“垃圾重组后仍是垃圾”,这是我在10多年前得出的结论。
上述12家暂停上市时间超5年的超级垃圾股,基本上都经历了“买壳上市”的游戏,最终有6家垃圾经过N次重组后仍是垃圾,另有6家则经过新东家改头换面后经营基本上正常,并有稳定盈利。在这6家基本恢复正常的公司中,大多是国资委介入重组的结果,它们最终由国有资本控股,个别则是由房企买壳上市的。事实上,A股退市制度在经历了2012年、2014年两轮重大改革后,已形成了多元化的退市标准,我们既有强制退市与主动退市政策,也有财务退市和非财务退市办法,我们既有连续亏损退市,也有资不抵债退市,还有营业收入不达标退市法则,同时,我们还有市场化程度极高的退市标准,比方,1元退市标准、成交额退市标准、市值退市标准等。
既然退市制度如此先进、如此完善,那么,垃圾股为什么仍然会死不退市呢?其实,垃圾股退市之难,难于上青天,主要原因仍是买壳企业不让垃圾股退市。正是因为IPO审批制太惊险、太艰难、太难熬,几乎没有多少企业能够耗得过两、三年排长队等待IPO审批,有时排队两、三年后,突然证监会宣布暂停IPO、关闭一级市场,则企业就要重整材料、重新排队,再来一次痛苦的煎熬。这就是因为上市难、退市更难的制度根源。
由此可见,IPO审批制才是问题的全部,IPO审批制才是垃圾股死不退市的根本原因。因为上市难,所以退市更难。既然IPO批文一文难求,那么,众多企业当然不愿排队傻等,它们更愿意走捷径、抢购垃圾股,实现买壳上市。这样一来,买壳者当然不会让垃圾股退市了,即便最垃圾的上市公司,买壳者也会争抢,这就是A股市场现在最流行的“保壳重组”、“买壳上市”的对赌游戏。
IPO注册制的实质,就是A股一级市场“去行政化”,它是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客观要求。因此,只有IPO注册制,才能让监管者成为真正的市场监管者,而不再是IPO审批者;只有注册制,才能让股民成为真正的投资者,而不再赌博;只有注册制,才能让发行人与证券中介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并有效威慑证券犯罪与信息造假活动。
只有注册制,才能让IPO身价暴跌,才能让“新股不败”变成“新股破发”;只有注册制,才能让垃圾股的壳资源变得分文不值,因“上市易”导致“退市更易”,“死不退市”变成“高效退市”,并让1元股成为垃圾股的代名词。到那时,A股市场将会是“大进大出”的大格局。在所有退市公司中,将有一半是自动退市或主动退市,而在另一半强制退市中,又将有一半是因为1元退市标准而退市。这就是IPO注册制的未来,这就是A股市场明天的希望:慢牛短熊时代将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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