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中介机构人员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广,新三板只是其证券市场业务中的一部分。对于主办券商来说,整个新三板业务主要包括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做市、定增、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中小企业是中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中国中小企业运行报告》,2016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法人。)有37.0万户。
因此,当前主办券商除了做前期推荐挂牌,一方面还要做好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挂牌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是帮助已挂牌公司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做好挂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此外,还需要做好做市工作。
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新三板的监管机构主要系股转系统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49号文确立新三板市场地位,新三板正式向全国放开,至今发展不足4年。截止目前,整个新三板市场已积累了上万家的挂牌公司,配套的制度规则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但至今还有很多问题还在解决过程中。相较于国内A股近30年的发展历史,新三板从成长到成熟阶段,在已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还需继续付出努力。
新三板一个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就是投资者,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市场统计快报》,2016年新三板的机构投资者有38,499户,个人投资者有295,723户。
投资者有的是参与挂牌公司的定向发行,有的是参与挂牌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融资,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自身的资金问题,降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程度,改善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引入新的战略合作伙伴,收购资产等企业目的,投资者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挖掘挂牌公司的价值,帮助企业快速成长。截至2017年8月18日,挂牌公司今年累计发行股票金额达794.77亿元,共有1783家公司完成了股票发行融资。挂牌公司股票成交累计达1489.09亿元,其中做市方式转让的股票成交累计达597.95亿元。
新三板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重要的一环,目前还是处于良好起步阶段。随着挂牌公司数量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这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反映出当前制度和规则尚需相应改进。
新三板市场是面向众多的中小企业,以及许多创新创业企业,这个市场和其背后的中小企业一样,具有巨大的成长空间,同时也还需要时间来成长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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