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编辑 孙远之)3月8日消息,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召开2018年第4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2月1日申报IPO材料,2月9日披露招股说明书与反馈意见,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3月8日上会AND过会,富士康创造了A股市场IPO的新速度!
富士康成立于2015年3月6日,在其申请上市时,还没有满三年时间,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但规定同时指出,不符合该条件的需经过国务院批准。显然,富士康是拿到了一张“豁免证”。据悉,富士康的实际控制人是有着“世界最大电子产品代工厂”之称的鸿海精密,掌门人郭台铭在台湾富豪榜上名列前茅。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45.44亿元,净利润162.20亿元。
有知名财经大V今日在微博上发布了机构关于富士康战略配售投资建议:预计发行价为13.84元左右,对应发行市盈率17.18倍。并且认为20倍是退出时较为合理的估值水平,若上市时估值超过20倍,则存在较大亏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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