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改委、 财政部、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6日印发江西省赣江新区,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贵州省贵安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广东省广州市等一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指出,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中长期绿色产业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或项目支持票据,提升直接融资能力。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高中小绿色企业的资金可获得性。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开展并购重组,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开展天使投资,引导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以绿色项目为核心的企业发展。围绕支持保护生态资源和绿色产业发展,建设赣江新区企业总部基地、基金小镇,为市场各参与方搭建绿色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