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号文出来后,地方官员不好把握一些民生项目融资是否合法合规,一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后续的融资受到影响。不少地方已经向上反映这一轮地方债管理新规实施后地方碰到的实际操作难题。
从严肃问责到发文详列违规举债负面清单,财政部联合多部委展开新一轮封堵和清理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联合行动,力度罕见。地方政府也感受到这轮债务监管之严,正在清理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
“这轮地方债强监管后,我接触到的不少官员比较焦虑迷茫,因为他们以前采用的融资手段被禁,想做事又不想碰红线被点名,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他们在观望一段时间后正在学习新文件,寻找解决办法。”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总经理杨贺龙告诉第一财经。
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观察到新一轮债务严监管后,部分地方政府对此反映是监管力度非常大,甚至有点恐惧,平衡稳增长和规范融资两者间压力很大。
封堵违规融资渠道
为了化解潜在的地方债风险,2014年通过的新预算法将野蛮生长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明确地方政府举债唯一合法渠道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15年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出举债天花板,并通过推行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来延长还债期限,降低地方利息支出负担,推广PPP模式来吸引社会资本介入公共服务领域,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缓解债务风险。
不过,一些地方仍存在变相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债务风险仍在累积,这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也促成了今年新一轮针对地方政府债务严监管行动,问责风暴刮起。
今年1月份财政部发函重庆、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求问责当地个别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今年3月下旬,重庆市政府公布整改黔江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结果,并处罚相关负责人,对违法违规担保负有直接责任的3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此外,给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也遭问责。
除了问责常态化,更严厉的是5月和6月公布的封堵地方违规融资的两则文件,一则是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下称“50号文”),另一则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下称“87号文”).
50号文和87号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基本封堵住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新旧渠道,这些渠道包括融资平台公司、PPP模式、政府性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
力度冲击较大
一位地市级财政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一轮地方债管理力度比较大,对一些负债较高、融资需求较大的地方产生的影响更大。当地正准备学习其他地方的融资模式,国家印发了50号文和87号文制止了这些模式,他们也就顺势放弃了。
温来成认为,从对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处罚力度加大,直接问责到人,再到50号文、87号文进一步明确政府融资哪些不可为,这一轮地方债管理对地方影响非常大,债务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根据50号文,全国各地在7月31日前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杨贺龙告诉第一财经,在包括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变相融资渠道被禁后,不少政府官员来询问是否还有其他办法融资,而且强调这些融资模式必须在其他地方有成功案例。
上述地市级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87号文出来后,地方官员不好把握一些民生项目融资是否合法合规,一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比如几十个亿投资额项目已经花掉了几个亿,后续的融资受到影响。不少地方已经向上反映这一轮地方债管理新规实施后地方碰到的实际操作难题。
杨贺龙认为,这一轮地方债加强管理一大目的是让地方举债“可视化”,在堵住政府购买服务等灰色融资渠道后,让地方政府举债更加透明,也借此倒逼地方政府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率。地方债规范强监管仍会持续下去。
根治还需开好“正门”
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不仅需要严格执法,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后门”,还需要进一步开大“正门”,以满足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所需的融资需求。
上述财政人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远远满足不了当地融资需求,希望下一步能够适度赋予市级政府举债权力。
2017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约1.6万亿元,分配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市县政府举债需要在分配的额度内让省级政府代发。
温来成认为,与国际相比,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未来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可以适度扩大,来满足地方融资需求。条件成熟时也可以赋予一些发达的中心城市自主发债。
财政部也正在推出地方政府具体品种专项债券,发挥市场作用来约束政府举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