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设立的?财经365小编在这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Ⅰ.股权质押贷款:你是何方神圣?
1995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质押被视为担保方式之一,正式确立股权质押制度。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具体如图1所示。
一)股权质押贷款:一把双刃剑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不需监管审批,是帮助企业摆脱资金瓶颈与避免股权稀释的“尚方宝剑”,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其优劣势。
在优势方面,首先,由图1可知,股权质押贷款的创新之处在于质押物为股票权利,具有非实物性、易变现性且优先受偿等特点,方便新三板大量高成长性且轻资产的挂牌企业贷款融资;其次,股权质押贷款属于间接债务融资,融资成本较低且不稀释股权;然后,股权质押贷款获得的授信额度较股东个人的高,除了可用于偿还贷款解决资金链断裂问题,还能够满足股东增持股票的深层资金需求;最后,股权质押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确权,为银行等质权人增加一道法律“防护网”,一定程度上避免其利益受损。
在劣势方面,首先,股权质押贷款并不转移质押股票对应的控制权,易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甚至成为企业的“套现”手段,获取贷款融资之后将垃圾企业“卖”给银行等质权人;其次,股权质押贷款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受新三板无涨跌幅限制和近期主板市场萧条联动效应的联合夹击,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价过山车般波动,一旦质押股票的股价触及市值警戒线,就必须追加质押物或保证金,甚至无剩余股权可追加时被迫停牌,丧失流动性。
(二)股权质押的前提与关键
规范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股权质押的前提之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其所构建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挂牌公司的公司公告、业务周知、监管信息、审查信息、交易信息等,尽力填补资金供给与需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鸿沟,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此外,由图1可知,股票流动性是股权质押贷款的关键,新三板自建立以来一直不断探索创新融资工具及其施行土壤,与推动股权质押贷款相关的政策频频登场,具体见图2。
(三)定价依据与质押率影响因素
从事新三板业务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股权质押贷款主要依据每股净资产、股票发行价格、交易价格和定增价格来定价;此外,质押率受企业风险控制、公司成长性和现金流等因素影响。
Ⅱ.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年度、
行业和省份分布概览
(一)年度分布
发生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只是冰山一角,股权质押贷款发生率仍较低。截止2015 年7月23日,2837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总股本为41603.35亿股;仅351家挂牌企业发生681笔股权质押交易,累计质押654877.76万股。
2010年,北京时代(430003)首次向北京首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这种融资工具闪亮登场新三板。由图4可知: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贷款交易连年攀升,特别是2012年扩容、2013年构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2014年推出做市转让交易制度,引爆新三板挂牌企业疯狂蔓延,股权质押贷款融资工具迅速窜红。2013、2014和2015年,共计27、124和165家挂牌企业,分别发生56、228和324笔股权质押交易,分别质押26165.97、248865.88和344056.13万股。
(二)行业分布
轻资产行业备受质权人欢迎,可能在于轻资产行业挂牌公司的基数较大,且轻资产行业成长性较好,质押股份不易贬值。在股权质押次数方面,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居前五位,分别发生108、103、38、29和25次股权质押;在股权质押股数方面,其他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位居前五,分别质押127235.50、123174.15、53731.13、53451.84和20260.68万股。
(三)省份分布
各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并非同一起跑线上赛跑,进而影响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参差不齐。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2012年,国务院批准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2013年,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地毯式覆盖全国。北京、上海、湖北、天津高新开发区,及创新创业活跃的江苏、浙江和广东势必成为股权质押贷款的乐土。由图6和图7可知:东部地区股权质押贷款活跃、中部地区跃跃欲试、西部地区有待零突破。在股权质押次数方面,北京、江苏、湖北、广东和上海位居前五,分别发生246、70、64、53和28笔股权质押交易;在股权质押股数方面,北京、广东、湖南、江苏和湖北分别质押202403.34、
85513.49、78282.38、55943.15和31278.42万股。
总体上,挂牌企业较多的省份股权质押次数和股权质押总股数(万股)均较多,但剔除基数光环,挂牌企业较少省份的股权质押贷款发生率、股权质押贷款重复发生率、股权质押企业总股数占比和股权质押总股数占比逆袭,似以小杠杆撬动资本市场。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和山东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位居前五,那么大的基数,想股权质押次数低都有点儿难;一旦去除各省总挂牌企业个数的影响,海南、甘肃、北京、湖北和重庆股权质押贷款发生率居前五位;进一步,吉林、山西、重庆、宁夏和北京的股权质押贷款重复发生率分别居前五位。可见,去掉基数光环,各省股权质押贷款发生率和股权质押贷款重复发生率发生较大波动。图9所示股权质押企业总股数占比和股权质押总股数占比亦表现出类似的波动分布。
Ⅲ.股权质押:你是谁的菜?
(一)质权人类型
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成长性、财务健康、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均明显优于一般小微企业,且挂牌之后又经历一场公司治理标准化与股权可流动的涅磐与升华,大幅提升估值效率并降低银行处置成本,新三板挂牌企业势如破竹般扩张,势必成为银行股权质押信贷业务的一片蓝海。对挂牌公司来讲,主办券商在改制、辅导挂牌及充当做市商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潜力和信用状况,能够科学评价公司股权价值,也是重要的股权质押融资对象。
银行是新三板股权质押这片蓝海的弄潮儿,占比高达52%;其他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和个人亦进场掘金,分别占比23%、19%和6%,唯独券商缺位。有券商人士指出券商缺位主要源于股权质押业务需考核券商的净资本,券商资本金紧张且将业务重心投放到发展较成熟的主板;此外,新三板企业整体风险较大,且流动性不高,因此,券商主动放弃此项业务。
(二)质押人交易方式
2014年,确立新三板做市交易制度,空前释放流动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逐步显现,交易价格可作为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定价依据。采用做市转让交易方式的企业在股权质押方面的优势明显。在所有发生股权质押的企业中,尽管有382家采用协议转让,高出做市转让88家;但采用做市转让企业的股权质押发生比率是采用协议转让企业的股权质押发生比率的近3倍,高达45%。这也好理解,毕竟从质权人角度而言,做市交易方式的流动性优势明显。
(三)质押人交易状态
股权质押贷款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无限扩大风险,且最终控制人股权质押后仍保留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更易成为挂牌公司大股东套现和脱身的快捷通道,那片业务蓝海不是花团锦簇而是“步步惊心”。由图12可知:并非所有发生股权质押贷款的挂牌企业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分别有30、13和2家股权质押企业停牌、终止上市和被ST,可见,股权质押贷款交易背后险象环生,“鸿门宴”不断,质押双方均应谨慎对待。
看到这里,大家对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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