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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债”指导意见出台 新三板迎来全新融资渠道

2017-07-14 08:4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近日出台。出台后首个工作日,新三板创新层公司旭杰科技就成功发行了《指导意见》发布后的首单“双创债”。旭杰科技董事长丁杰在接受上证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充分感觉到了“双创债”的融资便利。

  

  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新三板融资渠道单一、股权融资较为困难的环境下,“双创债”审核效率高、成本低、募集资金用途限制少,而且中介费低于股权融资,无疑对挂牌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

  

  全新的融资渠道

  

  根据《指导意见》,试点初期,重点支持两类公司发行“双创债”:一类是注册或主要经营地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内的公司;第二类是已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双创债”的推广,有望给广大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

  

  记者查阅股转系统官网资料发现,新三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并非新鲜事,而“双创债”作为公司债一个新的子品种,去年底开始出现。在上周《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之前,已经有部分公司发行了“双创债”,其中很大一部分发行主体是新三板企业。

  

  “相对于未挂牌公司而言,新三板公司的自身资信和规范运营程度较好,自然而然成为‘双创债’的首选。”某券商人士分析。

  

  去年10月,中国证券市场首批正式冠名“创新创业”的公司债问世,由东吴证券(11.54 +3.22%,诊股)主承销的两单创新创业债券“16德品债”“16龙腾01”在上交所发行。发行这两单“双创债”的德品医疗和龙腾光电均是苏州本地创新创业企业,德品医疗是由东吴证券主办的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旭杰科技本次“双创债”发行规模为1560万元,期限3年。旭杰科技董事长丁杰透露:“继公司决定扩产和布局海外以来,业务发展良好,迫切需要解决融资问题。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结合当前经营及财务状况,决议以发行‘双创债’这一全新的方式为企业高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对于为何选择债权融资而非常规的股权融资,丁杰分析道:“首先,债权融资相较于股权融资不会改变公司股本结构,不会造成股权稀释;其次,由于过去公司债发行条件较高,但自从国务院及证监会鼓励创新创业型企业尝试‘双创债’以来,中央及地方多项鼓励措施和政策相继落地,为‘双创债’的发行创造了条件。”

  

  除了上述企业,广厦网络、凡拓创意、七维航测、圣泉集团、丰电科技等2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先后发布了“双创债”的发行预案,部分公司已经开始实施。某家挂牌公司董秘告诉记者,在目前新三板融资渠道单一、股权融资较为困难的环境下,“双创债”审核效率高、成本低、募集资金用途限制少,而且中介费低于股权融资,无疑对挂牌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

  

  多家新三板拟IPO公司也非常欢迎债权融资方式,因为“一旦证监会受理了材料以后,就不能进行股权融资了。”某新三板拟IPO公司董秘告诉记者。

  

  仍需政府及机构大力推动

  

  在前期试点阶段,“双创债”已经得到某些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苏州市政府、北京中关村(8.21 -0.48%,诊股)、杭州滨江区、深圳福田区、西安高新区等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以苏州市政府6月2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的工作意见》为例,该文件明确,对成功发行“双创债”的企业,按实际融资规模给予2%以内、最高100万元的发行费用支持,对支持企业发行“双创债”且在苏州有分支机构的证券公司,按实际融资规模给予1%以内、最高30万元奖励,鼓励优质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沪深交易所已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12单,其中苏州本土券商东吴证券共发行7单。作为国内首批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重要承销商,东吴证券高度重视“双创债”业务,去年年初,公司成立了“双创债”研究推进小组,董事长范力亲自任组长。

  

  旭杰科技董事长丁杰对苏州市政府对“双创债”的积极态度更是赞不绝口:“公司此次发债,从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到最终发行仅仅历时4个月,其背后是苏州市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政府部门一直以来对企业的关心、支持,也是中介、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的结果。”

  

  “目前中小企业发2A级‘双创债’产品一般的票面利率在6%至7%,还要承担1%至2%的担保费用、1%左右的券商承销费用,再加上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级费用等,综合成本在8%至10%。另外,很多新三板公司发债一单的规模大多数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极少,动力不足是必然的,因此政府的补贴和政策的推动就显得很重要。”多家新三板企业反映,在对接投资者过程中发现合格投资者比较单一。多位企业家表示,如果能在平衡考虑风险和市场接受能力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投资者主体范围,如拓展到公募保险、银行理财资金等,将更有利于“双创债”的发行。

  

  (原标题:“双创债”指导意见出台 新三板公司添融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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