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锐科技7月24日公告,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卓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股转公司查明,2016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微旅信息技术公司的股东邓剑然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计金额达114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邓剑然已归款项。2017年1月,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钐向公司借款610万元。4月24日,何钐已归还了上诉款项。
以上两笔借款由公司董事长宋夫华审批通过,但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因此,股转公司决定对卓锐科技,及其董事长宋夫华、董秘何钐采取出具警示函地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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