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创业板发行2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8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锋;经营范围:承接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文物保护规划(乙级)、古建筑维修保护(乙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论证、咨询和评估等(三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丙级);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股书显示,公司股东由48名自然人或机构投资者构成,股权较为分散,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锋、钮卫东、张靖和朱建伟四人,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为1,992.4978万股,合计控制公司30.19%的股份。
虽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长期合作的良好基础,并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起三年内,组成一致行动人,在涉及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各类决策上采取一致行动,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在上述效期满后,各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三年。如果上述协议不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的风险。
此外,公司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在降低股东大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的效率的同时,使得公司在上市后易于成为二级市场被收购对象,进而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同时苏州设计表示,规划设计等工程技术服务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公司作为江苏省从事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的优秀企业,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江苏地区。受益于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来自江苏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582.71万元、12,694.62万元和14,344.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00%、94.51%和83.15%。如此,未来如果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放缓,江苏省区域内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来自江苏省的业务收入有可能增速放缓或下降,并间接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或下降。未来如果江苏省区域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短期内公司收入来自江苏省的特征将难以消除。
招股书还披露了苏州设计2014-2016年末的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9221.06万元、7767.12万元和7624.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10%、34.58%和30.94%,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逐年下降,但总体规模仍处于较高水平。
2014-2016年,苏州设计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1.36亿元和1.73亿元,同期净利润为760.98万元、2478.81万元和2548.42万元。(原标题:苏州设计IPO:股权分散股东达48名 营收全靠江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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