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企业中赟国际发布了一则对核心员工施行虚拟股权激励的公告。
中赟国际的虚拟股权激励方案显示,激励对象为在公司正常工作的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股东,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层职务,担任公司职能部门正职职务,担任公司生产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持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并已注册到公司,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特殊需要的。不同职级的激励对象,被授予虚拟股权的数量不同。
与其他虚拟股权激励方案不同的是,中赟国际被激励的员工要获得虚拟股权,必须出资购买。中赟国际公告称,激励对象购入虚拟股权时,购买价格为公司上年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每股净资产。激励对象购入虚拟股权时,每股仅需支付现金1元,未支付的部分,在激励方案五年存续期满后,公司回购时,从公司应支付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款中扣减。虚拟股权现金红利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3个月内发放(如有)。如果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未能完成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激励对象不享受当年虚拟股权现金红利。
多数情况下,虚拟股权激励是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就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在新三板的历史上,精冶源制定了首份虚拟股权激励方案。其方案显示,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为三年,即2015年至2017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授予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新老员工等。另一家推出虚拟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是博岳股份,其方案明确表示,本激励计划不需要激励对象出资,即授予价格为零元。
在不稀释股权且不用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虚拟股权激励完成了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激励。但是,这种方式的实际运用并不多见。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仅有9家新三板企业采用了虚拟股权激励的方式。
为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鼓励骨干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不同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采用了不同方式的员工激励计划。早在2015年,挂牌企业黄国粮业就以建立激励基金的名义,行虚拟股权激励之实。黄国粮业公告,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须满足当年度实现的归属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0%、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含)等业绩要求,以当年度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提取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大成医药、民太安、明通集团等公司采取了与之相类似的虚拟股权激励方式。另外,合全药业采取了股票增值权方式,丰江电池实施的是业绩倍增期权计划。
在国内,华为是虚拟股权激励的典型代表。2000年前后,由于受到网络经济泡沫的影响,华为迎来企业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冬天,此时华为开始实行名为“虚拟受限股”的期权改革。华为规定,根据公司的评价体系,员工获得一定额度的期权,期权的行使期限为四年,每年兑现额度为1/4。被华为授予虚拟股权激励的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只能由华为控股公司工会回购。在华为内部运行多年的虚拟股权,一直被业内人士质疑不断。
“很多知名企业和上市公司采用这样的员工激励方式,是基于一些特殊前提的。华为长期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企业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荣正咨询高级合伙人桂阳认为,对于一般公众公司而言,不能机械地用华为的方式运行虚拟股权方案,这一激励方式不可避免地会“吃掉”企业的利润,造成实际盈利能力的下降,对企业来说并非最好选择,因此建议企业慎用虚拟股权激励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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