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华盛供水(830884)发公告称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攀、高立旺;董事、副总经理刘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莎莎4人递交的辞职报告。
据了解,吴攀、高立旺、刘洋3人均不持有华盛供水股份,3人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莎莎持有华盛供水0.38%股份,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华盛供水表示,吴攀、高立旺、张莎莎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新任董事产生前,刘洋仍将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计划通过股东大会推动改选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将根据新的组织架构和实际业务需求,通过董事会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背景下,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