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截至2017年8月31日,共计11523家公司须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其中,11444家已完成披露工作,79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4.2条之规定,股转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暂停上述未按期披露半年报公司的股票转让。
新三板扩容全国以来,挂牌家数在不断的增加,半年度报告属于全国股转系统要求的必须披露的报告,随着市场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未披露半年报的占比也在增加:2015年应披露公司数为3359家,未按时披露家数为19家,占比0.57%;2016年应披露公司数为8895家,未按时披露家数为43家,占比0.48%;2017年应披露公司数为11523家,未按时披露家数为79家,占比0.69%。
新三板企业半年报不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须在主办券商督导下完成,按照股转系统的编制要求来组织、实施和披露,接受股转公司的事后审查,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