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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IPO的要点

2017-09-05 21:35  来源:全景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全景网

  1、 及时更正会计处理

  不少常见的情形是,相关项目组在承做某公司挂牌新三板的审计时,对某些业务、交易与事项的会计处理实际上采纳了更为宽松的要求,适用了一些不严谨的估计甚至是错误的会计政策。

  这些做法放在IPO的监管审核背景下就变得不可取,衍生出了两个主要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新三板已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申报IPO前出现上述会计处理不恰当的情形,实际上暴露了公司内控方面的缺陷,甚至让监管层怀疑公司管理层或者治理层是否有意选择性地使用会计估计或者适用会计政策来影响公司业绩。

  另一方面,随着会计处理的追溯调整,公司拟用于申报IPO的报告期业绩通常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这对于某些报告期业绩本来就在3000万元边缘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薄弱的业绩规模往往是经不起几次调整,业绩下调意味着辅导期的延长。

  因此,在评估新三板挂牌企业时,不免要细究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历史交易、事项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有条件的,还应该入场尽调对公司进行控制测试与细节测试,找出会计处理存疑的地方,及时评估调整的必要性以及调整的难度、影响。

  股转为了配合挂牌公司转IPO已经出台了政策,要求挂牌公司及时披露对于报告期会计处理的更正,发审委对此的态度也主要以充分披露为要求,有错就认,认了就改的做法是比较稳妥的。

  2、 评估核查难度

  近年来,我国不少企业通过开拓海外市场,搭建独特而广泛的渠道销售网络创造了不俗的业绩。

  但在当前IPO审核的超严格要求下,对申请IPO企业的海外销售、经销商模式下销售与特殊行业的销售关系的真实、完整、准确与截止的核查要求已经细致到令人发指。因为核查范围、深度以及证据不到位而被否决的明星企业案例不少,对申请IPO企业以及项目组都提出了超高的要求。

  对于申请IPO企业而言,挂牌新三板时往往已经通过公开文件披露了某些特别的销售以及销售模式的信息,并通过当时主办券商与两所的部分间接核查动作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鉴证,可这对于IPO而言是远远不足的。

  比如在海外销售核实方面,挂牌新三板时,做到翻阅相关业务合同、交易流水与进出口报关单,并函证数个主要海外客户往往就够了。

  但是对于IPO,可能增加更多海外现场核查的要求,甚至包括让海外客户提供在他们看来是隐私的交易数据、终端销售情况的报表,而且还可能涉及广泛的海外客户。

  可对于拟IPO企业而言,与众多的海外客户沟通希望对方配合自己完成国内如此繁琐细致的核查几乎是不可行的。

  对于项目组而言,展开大范围而细致的核查需要极高的资源驾驭能力,核查的工作过程需要把控众多的细节来保证最终得到的支持性证据的充分与恰当,这些都是极大的挑战。

  3、 预测行业景气程度

  目前从进入辅导,到IPO上会,一般需要一到一年半的时间,在这期间申请IPO的企业需要更新财务报表反映最新的业绩情况。

  对于某些处于近年来行业持续高景气的公司而言,往往适合在业绩规模可能还偏小时就申报辅导,如果高成长性的预期实现,那么在上会前更新的最新报表就会报出出色业绩。

  但对于某些处于行业下行周期的公司而言,就要使尽浑身解数来证明自己的业绩还能维持增长了。

  由于历史业绩都是静态的,未来的业绩既取决于各方面的因素(经典的模型可以参考波特的五力模型),所以大家需要对于拟IPO企业未来的业绩成长性有个判断。

  根据行业景气程度判断拟IPO企业未来业绩成长性时,还需要注意处于转折点的行业。

  比如,A股一直有某段时间某个行业的公司集体上市的现象,这些公司陆续上市后,募集资金都会用于扩大主业产能,意味着短短两三年后这些募投项目会集中达产,极大地重塑行业的供求状况,从而深刻地影响行业内各公司的盈利空间与产品策略等等重要因素。

  如果拟IPO企业恰好处于这样一个时期中,那么其未来业绩成长性就要好好地判断了。

  4、 谨慎评估新产能的业绩贡献

  前两年新三板的火爆让不少业绩较好的挂牌公司得到了难得的融资机遇,一些明星企业早就已经成功进行了几轮募资,投建新厂进行扩张。对于这些挂牌企业,我们需要谨慎地评估企业的管理层对于募投新厂的产能达产后业绩贡献的预测。

  这是因为,新厂往往由于当地招工进度、管理效率、因为异地导致需要重新办理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产品认证等等原因大大延长其盈亏平衡所需的时间。

  对于这些风险,管理层或者治理层可能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向投资人以及项目组描述乐观的预期。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募投的新产能进行考察,结合券商投研的实力对新产能的贡献独立地得出结论。

  5、 评估挂牌前后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挂牌新三板前后,往往会做出许多承诺,包括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机构股东私募基金备案的承诺以及公司重点业绩资质办理的承诺。股转目前也要求主办券商定期跟进这些承诺的履行情况,监督公众公司以及相关股东的诚实守信情况。

  在挂牌公司转板IPO时,这些承诺也同样具备重要性。显然,对于在股转系统中都无法履行承诺的股东以及挂牌公司,证监会在审核时难以相信他们对于IPO事宜承诺的效力。

  而这其中,又需要尤其关注某些地方国资股东的承诺。国有机关、部门人事的更迭、部门之间的撤换与重组都会导致旧账不被承认,相关承诺变成前任领导人个人行为。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转板IPO的可能性将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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