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富硒香收到股转公司《关于对安徽富硒香生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股转公司查明,公司存在五项违规行为:借款信息披露不及时、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未及时披露、违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相关规定,股转公司对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黄鹤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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