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新三板市场经历了首次调层、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以及强化监管等政策主题。5月30日新三板首次调层之后,1393家企业入围2017年度创新层,较去年增长440家企业,约增长46%;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6月28日,全国股转系统修订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并且对挂牌企业、主办券商等市场主体的强监管贯穿上半年。
创新层实现大幅扩容
未来或调整分层标准
今年5月30日,2017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公布,本届创新层最终入选企业数量定格在1393家,远超过了上一届创新层规模。据联讯新三板研究院统计分析,今年创新层企业占挂牌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12.39%,成功保层的创新层企业有619家,新入选创新层的企业有774家。
联讯新三板研究院分析师彭海7月4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一年来,一批优质企业挂牌新三板,使得创新层迅速扩容。”
5月10日,全国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在“2017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新三板交易分会”上表示,在11000多家企业的基础上,创新层至少应具备3000家至4000家公司的规模,即至少三分之一比例的新三板企业应进入创新层,然后才能实施再分层制度。
邓映翎还表示,目前分层的标准正在研究完善,争取在今年推出。联讯新三板研究院对此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再分层制度需要在2017年年报披露完毕、新分层标准制定发布后,即2018年6月份以后,伴随创新层企业规模大幅扩容满足设定条件后,方可具备推出的条件,今年精选层已无推出的可能性。
差异化制度供给待出
投资者门槛未变
自去年新三板实施内部分层以来,市场预期的差异化制度供给仍未陆续出台,尤其是自2016年年底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来,市场一直期待新三板降低自然人投资者门槛。
然而,在临近今年上半年结束以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全国股转系统以该办法为依据,对《投资者管理细则》实施了修订。
彭海认为,“尽管此番新规使得新三板投资者门槛口径会有所改变,但是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开通新三板账户的资金数量要求依然是500万元硬门槛,金融类资产和证券类资产的差别不大。而且资产规模的计算要求也由时点指标改为区间指标,并提出了合格投资者的维持性要求,这实质上是对投资者的要求更加严格。”
强化行政与自律监管
敦促市场主体规范治理
除了修订《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实施首次调层之外,今年上半年延续去年以来的强监管理念,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系统不断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以此督促挂牌企业、主办券商等规范治理和运营。
自2016年以来,监管风暴已经席卷新三板市场。然而,从2017年监管层对于新三板的监管频次和严格程度来看,2016年的强化监管仅仅是一个开始,2017年才是真正的监管年。
据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统计,2017年上半年,新三板市场共有685家挂牌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从时间上来看,6月份违规处罚事件最为集中,显然是上半年监管力度最为严厉的时期。
从处罚性质来看,上半年有544家挂牌公司被全国股转系统处罚,有69起是由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进行处罚;从处罚类型来看,上半年共457起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被监管机构处罚,162家起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监管机构处罚,79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处罚,47起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监管机构处罚,8家公司甚至出现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情况。其中,部分企业同时出现多项违规事项。
另外,今年以来至6月14日,全国股转系统已对券商下发29次罚单。仅3月28日一天,就有9家券商遭到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从受罚原因看来,各大券商的新三板业务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督导违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违规、重大资产重组业务违规和券商合并事务违规行为等。
“2017年以来,新三板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成为了2017年新三板市场的主旋律。”彭海认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在市场监管到位、挂牌公司的经营、信披行为得到规范的前提下,各类政策红利方可具备推出条件。
展望差异化政策供给动向
四季度后或将明朗
谈及差异化政策供给等市场预期,彭海认为,2017年已经过去了一半,但预期中的流动性一揽子解决方案、分层差异化制度安排、改革交易制度等均未有明显的进展,其中私募做市仍未开启,政策红利推出节奏出现减速迹象,政策窗口期拉长。
与此同时,市场参与各方对中期预期较为肯定,根据今年年初,国务院以及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等相关文件及相关负责人的鲜有表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改善流动性、推出创新层制度红利等已成为新三板市场参与者的共识。
市场各方普遍预计,完善市场分层将有望成为见效最快的新政,为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带来强劲动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完善市场分层的措施首先是调整完善分层的标准和制定分层信息披露规则等基础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