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恒忆公告,公司近日被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5年7月公司董事长林鸿福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000万元;同时公司与林鸿福等签订委托借款书,约定林鸿福受公司委托借款,但是公司实际并未收到款项,款项被转入林鸿福个人账户,截止目前公司仍承担债务合同责任。
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敦促林鸿福采取措施化解债务责任,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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