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翔楼新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股转公司监管意见函,事涉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翔楼新材称,2017年6月1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200万元汇入银行指定的公司其他保证金账户,次日公司收到股转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
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翔楼新材行为违反了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而被股转出具监管意见函。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渠道,不代表财经365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实操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交易风险自担!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