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同一份招股说明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明细部分显示,宏达电子在2015年末收到新股东投资款增加货币资金10372.11万元, 2016末收到前海方舟新增投资6562.5万元。
一位注册会计师表示,一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这一会计项目,是用来记录投资人入股企业时所投资的资金。
那么,为何宏达电子在同一份招股说明书中,其2015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明细部分存在2822.39万元的差异,2016年存在321万元的差异?是否同时间段还存在其他投资人入股或增资未披露? 2017年1-6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86.96万元是谁投资的?是否未披露?
另外,前海方舟是新股东入股还是老股东增资?宏达电子于2016年9月23日报送申报稿,2016末新增资本的前海方舟是否存在申报期内突击入股?
同样令人不解的是,前海方舟持有宏达电子2.33%的股份,但其锁定期为12个月。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创业板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应锁定36个月。
营业利润猛降52.84%
除了宏达电子历史前沿未披露以外,其经营业绩也存在疑惑。
宏达电子2014年-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936.2万元、39456.17万元、44873.63万元,其营业利润分别为16900.59万元、7970.87万元、20387.7万元。虽然宏达电子的营业收入呈现上升的趋势,但其2015年的营业利润较2014年却出现了下降,下降幅度达52.84%。
另外,宏达电子2014年-2016年政府补助和所得税优惠分别合计为1874.8万元、1962.08万元、5179.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为12.98%、25.91%、26.35%。如若未来政府补助降低或税收政策变动,很可能对宏达电子的盈利产生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