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财经|鼠目寸光既害人又害己!林江股份违规研发酿惨剧!
9月26日,拟IPO挂牌公司林江股份(832834)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被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立案侦查。
根据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易苗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实际控制人、董事易克炎因患有严重疾病被采取取保候审。
在事故发生后,林江股份未告知主办券商,也未第一时间在股转系统披露,主办券商是在6月9日接到自称林江股份员工的电话,了解到林江股份当日凌晨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经调查核实之后,进而发布风险提示称,林江股份因上述安全事故,仍处于停产中,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这起安全事故发生于今年6月9日,公司在不合格产品蒸馏处置过程中发生一起蒸馏釜冲料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受利益驱使,在明知中试过程存在巨大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为逃避监管,通过隐瞒不报方式,利用晚上时间,在已责令停产的车间开展农药产品的中试研发。
中试项目技术资料粗糙,且未经全面风险分析和论证,仅依据500ml规模小试,就盲目将中试规模放大至1万倍以上;事故当晚违规作业,引发热分解,进而引起爆燃。
目前,事故详细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12日,林江股份就事故情况在股转系统进行信息披露。
资料显示,林江股份于2015年7月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12月,公司开始接受天风证券的上市辅导。
从经营业绩来看,公司近几年的业绩也不容乐观,甚至还没有达到IPO审核的隐形财务门槛的红线,其中2015年、2016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2.19亿元,同期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816.9万元、2675.37万元。
2017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再次下滑,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63.52%,扣非后的净利润为1566.01万元,同比下降18.71%。
而对于上半年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公司的解释是因为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营业外支出增加。
截至目前,林江股份共有31户股东,除易克炎、尹新、易苗三位原始股东和通过定增进入的浙江龙盛集团外,其余股东均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的前收盘价为8元/股,总市值为5.26亿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此外,今年7月28日,易克炎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由尹新接任,而《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由于公司目前还处于停产状态,对下半年业绩也将会造成一定影响。
由此来看,以上种种问题都将有可能阻碍其IPO进程,从二级市场进入的集邮投资者,也着实踩了一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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