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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理念不合?奥宇节能两大股东“蜜月”期即起纠纷

2017-11-08 09:50  来源:金色光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金色光

经营理念不合?奥宇节能两大股东“蜜月”期即起纠纷

导语:奥宇节能前一、三大股东因股权回购协议履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解决,诉诸法律。诸如此类事情层出不穷,新三板企业投资主体的退出机制亟待完善。

深圳市奥宇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宇节能,证券代码:832401)是建筑及工业节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2017年9月29日的公告显示,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禾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润投资)因股权回购协议履行一事,将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张红宇诉诸法院,新三板又一股权纠纷案拉开帷幕。

经营理念不合,“蜜月”期即起纠纷

2016年5月13日,奥宇节能补发了一则股票发布公告,公告显示,2015年11月,奥宇节能以7.5元/股的价格向唯一的投资者禾润投资定向增发200万股,募集资金1500万元。此次定增完成后,禾润投资持有公司9.09%的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公司实控人张红宇直接持有公司59.52%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奥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05%的股份,且张红宇还是奥宇投资企业的合伙人之一。

但是一年多以后,奥宇节能2017年11月3日发布的一则实控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将双方的矛盾展现在公众面前。公告显示,禾润投资入股后,派驻管理人员进驻奥宇节能,遂发现与奥宇原管理人员在管理经营上存在重大分歧,2016年3月底,禾润投资的实控人黎红彬以经营理念不合为由要求转让禾润投资持有的财产份额,2016年12月底经张红宇与黎红彬协商,黎红彬同意禾润投资不转让所持有的禾润合伙份额。

但2017年7月,黎红彬又再次提出要转让禾润投资所持有禾润合伙的财产份额,并以双方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及张红宇已答应协调其他投资者受让为由起诉张红宇,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壹仟万元、违约金贰佰壹拾贰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紧接着,2017年9月29日奥宇节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有129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8.61%,该部分股份系实控人张红宇持有,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年8月23日起至2020年8 月 22日止。冻结原因是黎红彬因股权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保全张红宇价值人民币1212万元的财产,该院审查后做出冻结张红宇名下股份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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