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编辑 孙远之)乐视电视业务30亿融资初定,腾讯、京东、苏宁、TCL、弘毅将入局。
4月18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300104)发布公告称,近期,经公司与各方投资者进一步沟通、商定,就新乐视智家本次增资方案达成新进展。
截至目前,已确定的投资方(已签署增资协议)及增资金额为:乐视网以现有债权作价投入人民币3亿元;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睿”)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亿元;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谷”)以现有债权中的人民币2.40亿元进行增资。
据公告,截至目前,已达成投资意向的投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及拟增资金额为:
林芝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
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
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其他主体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
深圳市佰亿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
世嘉控股集团(杭州)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2.00亿元;
弘毅弘欣(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0.50亿元;
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现有债权作价14,622.860481万元及现金377.139519万元投入合计人民币1.5亿元。
公告中提到了此次增资计划的背景:乐视网控股子公司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视智家”)智能电视问世以来,业务规模快速成长,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然而,随着2016年底乐视整体危机的爆发,乐视网及新乐视智家品牌与信誉严重受损,部分应收款项回收难度较大,导致乐视网现金流极度紧张。新乐视智家亟待通过资金注入以实现业务的重新激活。
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中各交易对方(含2018年1月2日、3月29日公告的各增资方)及增资金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各方初步沟通的意向结果,后续还需根据各自需要进行必要的相关工作及内部审批程序。
2、本次控股子公司的增资计划存在增资方、增资金额、增资方式、标的估值因谈判情况而调整的可能性及风险,增资结果将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3、本次增资前,控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乐视网持股40.31%,天津嘉睿持股33.50%,乐视控股持股18.38%,其他股东合计持股7.81%。本次增资后,乐视网持股比例将有所稀释,以现有意向增资情况计算,增资后乐视网持股比例下降至33.46%。
同时,控股子公司股东乐视控股持有的18.38%股权处于冻结状态,且部分或全部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公司存在因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而导致失去对控股子公司的控股权的风险。
4、截止目前,公司将新乐视智家注册资本总数的34.9398%已质押给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一、增资计划的背景概述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控股子公司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视智家”)智能电视问世以来,业务规模快速成长,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然而,随着2016年底乐视整体危机的爆发,公司及新乐视智家品牌与信誉严重受损,部分应收款项回收难度较大,导致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新乐视智家亟待通过资金注入以实现业务的重新激活。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环境背景,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增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07),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并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增资计划的议案》,新乐视智家将按照90亿估值以现金及债权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近期,经公司与各方投资者进一步沟通、商定,就新乐视智家本次增资方案达成新进展。
截止目前,已确定的投资方(已签署增资协议)及增资金额为:乐视网以现有债权作价投入人民币3亿元;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睿”)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亿元;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谷”)以现有债权中的人民币2.40亿元进行增资。
截止目前,已达成投资意向的投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及拟增资金额为:林芝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利创”)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邦能”)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苏宁体育文化传媒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体育”)或其指定其他主体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深圳市佰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亿投资”)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亿元;世嘉控股集团(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控股”)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2.00亿元;弘毅弘欣(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弘欣”)拟以现金增资人民币0.50亿元;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锐显”)以现有债权作价14,622.860481万元及现金377.139519万元投入合计人民币1.5亿元;
以上已达成意向的投资方以下简称“各交易对方”。
此前,新乐视智家增资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方案涉及的各交易对方中,除公司与天津嘉睿共同增资新乐视智家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外(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他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增资方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计划主要以引入新投资者为主,本次增资完成后,乐视网持有新乐视智家股份占比有所下降。同时,乐视网放弃对本次增资同比例优先认购权。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的变动情况
(1)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452,712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预计增加为人民币407,577,201元。
(2)各方的出资
本次增资意向中,天津嘉睿、林芝利创、京东邦能、苏宁体育、TCL集团、佰亿投资的增资价款均为现金人民币300,000,000元;世嘉控股增资价款为现金人民币200,000,000元;设计谷增资价款为其等额债权作价人民币240,000,000元;乐视网增资价款为其等额债权作价人民币300,000,000元;金锐显增资价款中,人民币146,228,604.81元为其等额债权作价,人民币3,771,395.19元为现金,合计人民币150,000,000元;弘毅弘欣增资价款为现金人民币50,000,000元。
新乐视智家现有股东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如按本次意向完成本次增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注1:以上持股比例及注册资本数为预估数,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注2:上述注册资本及持股情况仅体现本协议项下的增资后的情况,考虑到本轮还存在其他投资人,最终注册资本及持股情况将以各方签署的股东协议为准。
本次投资意向存在对估值和出资金额进行调整的可能性,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待本次增资各交易对方全部签署正式协议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新乐视智家增资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一定程度缓解新乐视智家资金紧张状况、有助于恢复公司及新乐视智家品牌、信誉以实现相关业务的重新激活,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该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对公司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提升新乐视智家经营实力,满足亟待解决的资金需求,为新乐视智家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优化新乐视智家债务结构。
本次增资计划中,其他各方拟增资金额及投资方的确定可能因谈判情况而调整。各投资方持股情况最终以各方股东协议为准。
根据新乐视智家章程约定,董事会董事人数为4人,其中乐视网有权提名3名董事,天津嘉睿有权提名1名董事。据此,乐视网对新乐视智家股东大会的表决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仍具有实际控制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乐视网仍为新乐视智家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该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放弃同比例优先认购权对公司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中各交易对方(含2018年1月2日、3月29日公告的各增资方)及增资金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各方初步沟通的意向结果,后续各方还需根据各自需要进行必要的相关工作及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控股子公司的增资计划存在增资方、增资金额、增资方式和标的估值因谈判情况而调整的可能性及风险,增资结果将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2、公司目前仍在与各交易对方积极沟通,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发布增资进展公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增资方案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所持新乐视智家股权质押,如若公司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导致质押资产被依法处置,公司将面临可能失去新乐视智家实际控制权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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