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在风险备用金改名上动脑筋,将名字改成“风险互助金”、“风险保障金”、“质保服务专款”等。另一些平台寻求第三方担保,最受欢迎的当属担保公司担保和保险公司保障,更有平台因此宣称:“准备金‘已死’,履约险当立。”当然了,还有一些平台干脆直接去掉风险备用金,也不提供履约险或担保公司保障,今年一季度销量也在大增。
根据麻袋理财研究院了解,互金平台的保障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风险备用金保障、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履约险保证、资产合作方回购。
一、“P2P+履约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实际上是由保险人(保证人)为信用关系中的义务人(被保证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承保的信用风险主要有借贷风险、商业信用风险、预付款信用风险、保证信用风险等。信用保证保险可以分为履约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二者主要不同点在于投保人,前者投保人是借款人,后者投保人是出借人。
目前,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主要险种之一就是履约保证保险,又称履约保证险或者履约责任保险,简称履约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投资人)承诺,如果投保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据麻袋理财研究院统计,该模式很早之前就在很多大的互金平台开始尝试,包括京东金融、挖财网、陆金所、蚂蚁金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等。随着监管趋严,部分网贷平台放弃原有的风险备用金模式,开始尝试该模式,类似的平台有投哪网等。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
1、保险公司实力相对较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提高网贷平台的增信,吸引投资者
保险公司是受到保监会监管的正规金融机构,对于申请保险牌照的企业准入门槛要求较高,再加上保监会监管一直比较严格,保险行业很少出现大的风险。因此,只要保险公司愿意提供担保,相应的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还是值得认可的。
因此,对于网贷平台来说,能够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较好的提高网贷平台信用,吸引新用户、刺激老用户投资理财。这也可能是很多网贷平台愿意尝试“P2P+履约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2、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要求较高,不是想合作就能合作
事实上,目前保险公司的对底层资产风控能力还有待提高,再加上部分网贷平台坏账率、不良率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待考察。因此,保险公司很少为网贷平台的纯信用借款的投保人提供保障服务。
目前,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要求有稳定的收入,且能提供反担保措施。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一般只针对有房产、保单、公积金且收入稳定的信用优质的用户提供增信服务。因为这样做,即使将来出现风险,保险公司赔付了投资人的本息,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损失,只需要处理借款人的房子、保单、公积金等即可挽回损失。
此外,很多保险公司只是给自己的关联平台背书、站台,并不敢与信用一般的网贷平台合作,再加上保监会的监管,保险公司对合作对象也表现得更谨慎。
3、“P2P+履约险”类的理财产品,一般收益较低,不适合风险偏好型投资者
俗话说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该模式就是这个原理。虽然网贷平台上此类理财产品变得更加安全,但是收益也就下降了。据统计,目前该类资产一般收益只有7%-8%,类似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这类大平台,收益更低,只有3%-6%。
麻袋理财研究院认为,对于部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来说,特别是无收入来源的中老年人,有履约险保障的P2P产品不仅收益较低而且还有可能存在假保险等风险,不如买银行理财、货币基金来得放心。
4、履约险类资产免责条款太多,投资人难以分辨
除了免赔率,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合作,在保险合同里还存在很多免责条款,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很喜欢拿免责条款和资料不全说事,拖延赔付或者拒绝赔付。
对于网贷投资者来说,很多都是小白用户,非法律专业出身,对金融了解也很少,基本上是基于相信平台才去投资的,让他们看清冗长的保险合同,有点天方夜谭。
目前,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就借款项目的合作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保险公司提供借款人(投保人)和保险保障服务。该模式相当于网贷平台代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网贷平台只要针对保险公司和借款人做一轮风险控制,流程简单,合作方便快捷,缺点是保险公司收费较高,相应的产品收益较低。
第二种模式是网贷平台提供借款人(投保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服务。此模式保险公司收费少一些,仅仅收取保险费。不足之处是该模式保险公司需要对借款人、网贷平台等进行审核,合作流程繁琐,耗时费力。对于纯信用借款,该模式比较适合蚂蚁金服等实力雄厚、数据公信力较高的平台。其他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建议尝试车贷、房贷、消费分期等有消费场景或者有抵押的资产。
二、“P2P+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信誉有待提升
“P2P+担保公司担保”是指为了增加借款人的信用,网贷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为债务人(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旦借款逾期,由担保公司赔付债权人(出借人)的剩余本息。目前,网贷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案例比较少,一般都是仅限于一些具有国资背景或者评级AA及以上的担保公司。
与其他模式相比,“P2P+担保公司担保”的商业模式有如下不足之处:
1、担保行业定位不清晰,很容易出现过度担保
“操着卖白粉的心,赚着卖白菜的钱。”这是对中国担保公司最好的形容。据麻袋理财研究院统计,挂牌新三板的八家融资担保公司中只有一家企业净利润超过亿元,其余七家企业净利润只有几千万,甚至只有几百万,而他们承担的保额高达几十亿,甚至上千亿元。以中投保为例,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5.97亿元,净资产68.9亿元,大公国际评级AAA。但是,其在保余额高达1748亿元。以几十亿的净资产撬动上千亿的担保规模,相比之下,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业务规模占净资产的比重要低得多。
此外,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从事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要求较为严格,履约险类业务占保险公司总业务的比重比较有限。而担保公司是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如此巨额的在保余额,一旦出现问题,后果难以承受。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北融投,被称为中国第二大担保公司,评级为AA+,联合资信、大公国际功不可没。在河北融投出事时,与其合作的信托、私募、P2P平台多达100多家,担保金额超过五百亿元,其中陆金所、积木盒子等知名网贷平台涉案。比较幸运的是,这两家平台实力雄厚,很多问题都自行承担了。但是,对于一些比较小的平台,能否解决这类意外,则存在较大变数。
2、监管政策宽松,准入门槛较低,担保公司良莠不齐,很难判断好坏
根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末,行业融资担保机构由2012年的8590家下降至7898家,数量连续两年负增长。与保险公司相比,担保公司虽然数量较多,但是实力良莠不齐。再加上担保行业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有限,管理能力的欠缺,担保公司的好坏很难判断。
3、担保行业信用环境不佳,违约率较高,对行业信用影响较大
与保险公司相比,担保公司保而不赔的情况时而发生,行业信用较低,这导致网贷平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比较谨慎,一般只会选择实力雄厚、有国资背景或者评级AA及以上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中担保公司渗透率较低,参与较少可知。(见表4)
4、类似于“P2P+履约险”类资产,有担保公司担保的资产,一般收益较低,不适合风险偏好型投资者
不管怎样,一旦提供担保,担保公司都会收取一定的保费,相应的理财产品收益将会下降。此外,保费收取较少,担保的效力可能较弱,不利于平台降低风险;保费收取较多,理财产品收益将会大幅下降,不利于吸引投资者。
合作模式:
类似保险的合作模式,目前担保公司与网贷平台也是有两种情况。此处简单介绍一下陆金所与平安普惠和平安担保合作模式,供大家参考。
事实上,陆金所大部分P2P资产是由平安普惠或平安担保提供的,这两家担保公司在全国上百个城市有分支机构,成千上万的业务员每天寻找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然后通过平安普惠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借款人推荐给陆金所,由其放到平台上发标募集资金。一旦出现逾期,首先由平安普惠/平安担保赎回债权,兑付投资人的本息,再由担保公司的贷后催收团队处理该笔不良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