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银行 保险 / 汽车 / 房产 / P2P >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36号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36号

2017-05-05 11:23  来源:保监会网站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保监会网站

苏保监罚〔2017〕36号

受处罚单位: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00号2幢1601室

主要负责人:章晓斌

2015年5月,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营业部将营业场所由南通市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09室变更为南通市开发区惠泽路8号能达财富大厦9楼。变更营业场所后,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营业部负责人徐燕向你公司总经理章晓斌进行了口头报告。截至2016年10月12日,你公司尚未向我局书面报告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通营业部变更营业场所的事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改正,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六千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苏保监局

2017年4月28日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