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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文点名安邦人寿的两款产品违规

2017-05-09 14:05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记者 崔启斌 实习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北京商报

       近日安邦人寿收到的首份保监会发布的公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产品通过生存金返还设计形式,将消费者所交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实际做成两年期业务以规避监管;而“安邦e起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因董事会决议无总精算师签字而不符规定。保监会叫停了违规产品并对安邦人寿处以3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的处罚。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的产品介绍显示,购买该产品前两年内,保单年度末返还200%基本保险金额,即若被保险人生存且保险合同有效,安邦人寿将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倍的“生存年金”,自第3个保单年度末起至第15年止,若被保险人生存且保险合同有效,安邦人寿将在保单年度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不难看出,“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是将合同原定15年的长期年金保险做成两年期业务,使得销售款能够计入原保费,并能作为长期险纳入长险统计口径,而非中短存续期统计口径,以规避监管规定。

  “长险短做”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正是2016年以来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监管重点之一。去年3月18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即日起不得开发和销售预期60%以上的存续期不满一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存续期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规模应在2016-2018年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70%、50%,并要求保险公司应在此类产品报送保监会审批或备案时一并提交由董事长及总精算师签字确认的书面决议。

  2016年9月6日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寿险公司每年中短存续期产品占保费的比重,2019年要控制在50%以内,2020年控制在40%以内,2021年及以后年度要控制在30%以内。

  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强调,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不得超过规模保费收入的50%,且季度原保费收入不得低于当季30%。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每月统计中短存续期产品相关数据报送至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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