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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逢十”保费上调 源于平安人寿合同藏猫腻

2017-05-12 11:19  来源:未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未知

重庆消费者岳女士2009年3月购买了一份平安人寿保险,合同约定每年缴纳保费1280元。今年被告知保费上调为1441.1元,上调的原因是岳女士今年正好40岁,今后凡“逢十”年龄,保费都要上调。岳女士在合同中并未看到这一条款。岳女士认为平安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侵害了她的知情权。

保费突然增加

岳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3月31日,她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签订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合同生效日为4月1日,保险的主险名称为平安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2004),附加险名称为“健享人生A”,交费年期30年,每年保险费合计1280元。

岳女士每年都在保险交费截止日前,将1280元保费存入到捆绑的银行卡上,保险公司每年都以银行转账方式续保交费。今年是第8个年头。让岳女士没有想到的是,4月初她收到平安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发来的手机短信,称银行卡账户余额不足,扣款失败。

岳女士拨打平安保险客服电话95511咨询。客服让她与售后服务专员屈星余联系。屈星余告诉她,从平安保险公司的交费平台来看,她今年应交保费1411.1元。

“保费每年都是1280元呀,今年怎么变成了1411.1元?”岳女士深感疑惑。屈星余说,她也不清楚什么原因,交费平台显示的保费就是1411.1元。

岳女士与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王宇取得联系。王宇告诉她,保费上调的原因,是因为岳女士今年正好40岁。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年龄每到40岁、50岁、60岁,保费都要上调。

岳女士赶紧找来保险合同细读,并没有看到这一条款。当初保险员在推销这款保险产品时,也没有告知她今后遇到整岁,保费要上调。

“如果当时保险员告诉我年龄遇到整数保费要上调,我肯定不会买这款保险。”岳女士认为平安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要求退保,或按合同约定的1280元继续交费。

9511客户服务人员告诉岳女士,她已投保7年,总共交费8960元,如果现在退保的话,只能退3000多元。

“逢十”就上调

针对岳女士反映的问题,近日,王宇向记者介绍说,这款保险的主险投保费用没有变化,有变化的是附加险部分,即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王宇表示,保险合同中附加险部分的“如何交纳保险费”条款,已经写了为什么要上调保费:“本附加险合同的费率按照被保险人年龄和投保份数确定。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必须随主险合同保险费一同支付,不能单独交纳。”

“该条款并没有明确约定投保人年龄遇到整数要上调,遇到40岁,这次上调了131.1元,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是不是有一个公式?遇到50岁、60岁,又分别上调多少?”记者质疑道。

王宇坦承,他也不清楚是怎么算出来的,要问公司的技术人员才行。他会将岳女士的诉求反馈给公司负责人,然后决定如何处理这起纠纷。

几天后,王宇告诉记者,公司决定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岳女士需交保费1411.1元,考虑到可能保险员当时在介绍这款产品时没有解释清楚,给岳女士造成一定误解,公司决定给岳女士赠送一份礼物,已通过快递形式寄给了岳女士。

岳女士收到礼物后告诉记者,她没有拆封,不清楚包装盒里的礼物是什么,准备将礼物寄回平安保险公司。她反映问题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礼物,或得到赔偿,而是为了讨一个说法。这款保险产品是面向全国发售的,她相信有很多投保人对年龄整岁要上调保费这一条款,是不知情的,他们的权益都受到了侵害。

合同藏有猫腻

6月11日,岳女士将保险合同送交重庆博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向他咨询。徐勇仔细研读条款后,发现了“猫腻”隐藏在一份表格中——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该表格将投保年龄分为10个阶段:0-2,3-4,5-9,10-19,20-19,30-39,40-49,50-54,55-59,60-64。从年龄段的划分来看,50岁以后,每5年就要上调保费一次。不同的年龄段,年交费也不相同,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徐勇告诉记者,从这份表格来看,他也不知道1411.1元保费是如何算出来的。而且,这份表格的字号比合同中的条款字号明显要小。

徐勇认为,这份保单是平安保险公司事先拟好的固定格式合同,表格的字体明显小于正常字体,且没有加黑、加粗,即没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另外,表格的内容模棱两可,投保人看不出到了40岁、50岁等整数年龄要上调保费,更看不出要上调多少。而且,平安保险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对该条款及表格的内容向投保人作出了明确说明。由此来看,投保人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

岳女士告诉记者,她已按平安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的要求交纳了保费1411.1元,但这纯粹是无奈之举。因为如果她退保,她将损失5000多元不说,还可能构成“违约”,因此将失去继续投诉的机会与权利。

岳女士表示,她将于近日向重庆市保监局举报,一定要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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