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首份评价人身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文件,正面向业内征求意见。
资产负债管理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具有统领地位。多位寿险公司高管表示,保监会此举意在敦促人身险公司狠练内功,降低风险偏好,近可解决行业“长钱短配”、“短钱长配”、产品定价与资产管理“两张皮”等问题,远可促使保险业重回稳健经营的道路。
五大评价指标
近日,保监会向相关保险公司下发了《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该《评估标准》拟从“制度健全性”、“遵循有效性”两个维度出发,分别针对“基础与环境、控制与流程、模型与工具、绩效考核及管理报告”五个部分,详细全面评估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标准将强化保险公司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双向传导。
其中,基础与环境部分,规定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和人员要求;在控制与流程部分,规定了资产分账户管理、程序流程和数据交互等方面应当满足的监管最低标准;在模型与工具部分,规定了资产负债管理模型、资产配置模型的输入输出、参数设置、实现功能等要求;在绩效考核方面,要求将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纳入公司考核,鼓励各职能部门设定相关考核指标的权重下限;而管理报告部分则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告路径、频率和主要内容。
某种意义上说,《评估标准》作为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顶层设计,提供的专业标准和评估依据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太平洋人寿总精算师陈秀娟表示,新出台的评估标准在制度上完善了以往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分别监管的不足,实现了资产负债在同一平台上的互动和协同,树立了统一的资产负债管理行业规范。
敦促寿险公司练内功
近年,部分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跨境跨领域并购四处出击,暴露了保险行业“长钱短配”、“短钱长配”、产品定价与资产管理“两张皮”的问题,行业潜在的利差损、流动性风险加大。
征求意见中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标准,正是希望推动保险公司建立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组织体系,实现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充分互动,强化期限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管理,加强压力测试,让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能前瞻性掌握公司和行业的期限错配风险、利差损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变化情况,从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太保寿险资产研究与配置部总经理陈子扬表示,保险业要坚持审慎稳健原则,既要防止负债业务竞争上的不计成本,也要防止资金运用上的激进投资,大力推进行业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在当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资产负债管理是寿险行业的“内功”,其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为过。
人保寿险总裁傅安平表示,资产负债管理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具有统领地位。“如何全面提升新形势下资产负债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是行业面临的现实而又紧迫的工作。”
新华人寿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总精算师龚兴峰认为,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公司尤其是人身保险公司的一项基础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可以降低行业因激进投资策略或者业务策略带来的风险 、降低杠杆效应,有效降低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龚兴峰说。
新华保险在2009年成立资产负债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作为执委会下设的决策支持机构,支持公司决策投资、负债及资产负债管理等相关重大事项。但是,并非所有寿险公司都有这种重视程度。
据了解,目前整个寿险行业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各家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差异较大,有的公司有专门的资产负债管理部门,有的公司将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
将对险企差异化监管
据记者了解,能力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尽快发布实施。下一步,保监会将依据评估结果,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如,对于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好且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强的公司,适当给予资金运用创新试点、产品试点等政策;对于匹配状况差且管理能力不强的公司,采取限制投资比例和投资能力申请,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提高偿付能力要求等监管措施,通过扶优限劣,引导公司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记者还了解到,保监会将继续研究相关制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陆续发布《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标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标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标准》,以及《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等制度,并组织开展行业测试、信息系统搭建和培训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于2018年起开始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