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有望迎来一轮新鲜血液补充进来。日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第六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其中,他反复提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相关工作,并明确今年理事会将全力配合财政部完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推动划转实施方案按期出台。社保基金理事会如此积极主动地推进划转方案出台,意味着经过了一系列降费率措施后,目前社会保险资金池继续支持降费率的潜力已十分有限了,只有国有资本真正能起到充实社保基金的作用时,新一轮的降费率窗口才有条件开启。
国资划转整装待发
近两年,通过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来给企业、职工减负已成社保政策改革的趋势之一。然而,面对着我国老龄化问题愈发严峻、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与日俱增的现实,业界中有关尽快确定划转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实际上,“划拨国资充实社保基金”的内容,早在2004年10月就被写入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2015年5月,山东省率先把超过33亿元的国有资本正式划拨到新成立的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名下,当年10月,划转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又被写入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而去年3月我国正式出台的《全国社保基金条例》则进一步明确,全国社保基金的构成来源之一就是国有资本划转。
与此同时,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去年,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将相关表述修改为“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按照中央文件的总体要求,如期、按时、足额划转所要求的比例和数额。此表态再次掀起舆论波澜,一时间,有关划拨方案渐近的消息再次传出。
养老保险缺口的“救火队”
实际上,从楼继伟以财政部部长的身份说出国有资本划拨的目的不难看出,我国连续多次降低社保费率确实给社保基金池子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尤其是部分地方已现当期收不抵支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在去年全国人大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明确表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储备没有动用,这笔钱归根到底是用做养老金发放的。有社保资深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由此可以看出,归根结底,国有资产划拨全国社保基金还是为了给以后养老保险基金池子出现缺口时做准备的,以免养老保险、全国社保两项基金过早地出现赤字。
不可否认,目前在我国提高社保缴费率和大幅扩大覆盖面都已不太现实的情况下,面对养老保险潜在的收支平衡风险,政府有两条保障路径可选:一是划拨国有资产补充进来,二是继续靠财政的现金补贴。而楼继伟显然并不赞成后一种。他强调,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因为这实际上是将压力留给了其他纳税人,不仅不公平,也为公共财政带来了更多不可持续性。
另一方面,从国企的角度来说,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也确实存在有对社保基金的历史欠账,通过国有资本的适度划转,可以更好地保障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行,同时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我国国有股份累计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资金只有2119亿元,只占中央和地方持有的全部国有企业股份净资产的1%,占国有上市股份的1.5%。
具体方案存大量待解项
“划转国有资产到社保基金方案之所以十多年徘徊不前,一定程度上还是与划拨方法等内容争议较大密切相关。”上述资深专家分析,目前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有两种路径:一个是合理适度提高上市公司股权划转比例,另一个是将非上市公司股权纳入国有资本划转范围。
据分析,从目前情况来看,对上市公司的划转相对简单一些,只要依据企业的效益情况,采取直接划转股权到社会保险机构的方式就能解决。但另一方面,非上市公司的划转工作则显得相对复杂得多。因为,很多企业的资产结构并不十分清晰,划转的难度也就相对较大。而且,前文所提专家直言,即使非上市企业愿意划拨资产补充社保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如何界定目前仍是未知数。目前,包括是否可以通过直接上交红利的方式划拨等都成为了业界讨论的方向。
而且还有观点认为,国有资产划转是利益的再调整,充裕了社会保障基金,也对企业利益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运行困难程度增加的情况下,划转的比例、划转的方式等更加重要。可见,对企业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如何确定划转方式、划转比例、划转金额等,是划转方案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划转取得的收入,到底如何管理、如何投资、如何分配,业界暂时也没有形成统一共识。如央企划转获得的收益,到底是全部用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还是全国共同使用,不同地区的分配比例如何确定,也是一道难题。业内专家甚至表示,划拨的资产变现时会对市场产生多大冲击难估测,但如果不变现,划拨资产就成为了一个“左手转右手”的走过场制度,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效果。
2012年,时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的戴相龙就曾公开表示,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可以采取三种方式,首先是完善现有国有企业上市将其股份或募集资金10%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的制度,并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这项管理办法,上升为国务院的专项条例,其次是将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按不低于20%的比例划拨全国社保基金。此外,如有需要,将国家控股比例过高的中央企业(包括金融企业)一部分股份划拨全国社保基金。